这部电影是有关真实人物真实事件的,而虚构成分又比较多,很容易引起原型人物的不满。在好莱坞,拍真人事件的电影经常要拿到一个real life story right,征得本人同意,使用人家的人生经历,并且进行改编——事实上花钱买的主要是两个东西,一个是从本人这里得到的第一手资料,另一个就是让你篡改人家人生经历的同意。
我们在讲电影合同的课上讨论这个问题,大家都觉得Aaron Sorkin不太可能是打电话给Mark Zuckberg说我要这么这么写你,Mark必然不会同意,况且电影上映后Mark也真的是为了挽救自己的形象东奔西走。
但是TSN为什么可以不经本人同意就这么写呢?为什么Mark不告他们呢?
第一,Mark Zuckberg是公众人物,通常越是名人,real life story所受的保护就越少,因为你是名人,你的人生经历有很多属于公共事件,是公共范畴里大家可以随意使用的素材,就好比你想拍开国大典,是不用去找毛家人要许可的。
第二,这个原因是我推测的。Aaron Sorkin声明电影剧本是根据书改编的,那本书有没有获得Mark的同意我不知道(我猜也没有),但是中间经过这么一道手续,“真人真事”的背景就打了折扣,尤其是书本身对真实事件做了很大改动,基本构成了新的作品,电影剧本可以尝试逐步脱离跟real life story的关系。不过他实实在在用了人家的名字,这是逃不掉的。可是呢,参考第一条原因,公众人物的姓名权保护并没有路人那么严格。facebook的商标权基本是一个道理。
第三,如果Mark要告Columbia,具体的损失很难量化。他本身那么有钱,这一部电影对他的经济打击能有多大呢?大家不还照样用facebook?(不能用的也不是因为这电影不能用的。)至于精神损失,真的,没有陪审团或法官会同情身家60亿美元的26岁男子,鬼才管你幼小的心灵是不是受到伤害哦。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原因,他缺这点钱吗?他完全可以自己出钱拍10部《阿凡达》级别的电影歌颂自己。如果他真的那么无聊。
像他年纪轻轻就那么有钱的坏处就是,跟任何人较真都只能是掉价。所以他只能上上Oprah,捐捐钱(如果他足够不要脸可以试试找Columbia报销这笔钱),去SNL跟诋毁自己的帮凶见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