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的缘起是这里面的,当年漂亮的惠英红。
看到那条微博,我正好想起《胭脂扣》里的小飞侠。光影中,恍惚间三十六年过去。
所谓恍惚间,看起来仿佛很有诗意,将时光变换的冰冷和残酷、容颜变老的沧桑和残忍这些意味都抹走,其间所经历的跌宕起伏、酸甜苦辣也全然不显,只有一个快。快就是不细数往事,不渲染故情。这里,我只想讲故事里的人。
对于这部片,我的评价是,惠英红提了两口气。直接点说,就是惠英红一人,贡献了两颗星。
在一部戏里提气,不是随便就成的,得需要契机。什么是契机?比如有意思的情节设计,比如别致亮眼的点缀,比如恰到好处的表演,等等。这些契机,有时候缺一不可,有时候只需其一。
一个人贡献两颗星,全片评价就四星,不言而喻。但表露的另外一点就是:在这部片里,惠英红发挥得非常好,特别好。
这种好,不客气地讲,不应该配上这部片的这种情节设计——尽管她的好无法脱离于其中情节,但这种充满匠气的设计与推进,完全没有与这种表演相提并论的资格。
惠英红在片里,饰演的是受害人的母亲林淑娥。
受害,受的是被性侵、刺死的害。一位女性,被性侵;一位瘦弱的女性,被连刺多刀。这两件事中的任一件,于旁人而言都极难接受。遑论于其母亲。更为悲惨的是,两件事连在一起,对应着被凌辱,以及最后的惨死。
生女养女二十年,女儿却被凌辱致死——是不堪的凌辱,是残忍的惨死。这种事情想一想……都不能想。只有一句:要是……那就让当妈的来受吧。
亲者何痛?所以身为母亲的林淑娥,第一面就是哀痛。然后就是愤恨,严惩凶手的愤恨。愤恨里藏着一句不出之语:我定要将你千刀万剐。
惠英红真正在观众前露面,还是她会面假扮为记者的嫌疑人律师,张小斐饰演的陈智琪。
当时陈智琪正受女儿被绑架的胁迫,迫不得已接下了为嫌犯辩护一案。她上门见林淑娥,正是希望从对方口中获取更多的资料。这里藏了一个在影片尾端才会揭晓的转折。当时林淑娥问陈智琪,你也有孩子吧,语态柔软,神色柔和。这就是串在一起了:作为母亲,我们可以为自己的女儿做任何事。
第一口气,就是乘着这个脉络展开的。
在法庭上,嫌犯的嫌疑被洗清,重获清白,重见天日。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脱罪。这份清白,这份无罪,是身为律师的陈智琪辛苦争取得来的,更是身为受害人母亲林淑娥赐予的。赐予,就是居高临下,是恩赐,是施舍,是我想给的你才可以要,我不想给的,你跪下来求、来舔,都没有。
讲赐予,就是因为帮嫌犯请律师的人,就是这位母亲。然后,我赐给你的自由,现在就要当面拿回来——让你不那么痛快地,经历漫长的折磨恐惧而死。
这里的惠英红很好。当然是好在够狠。但够狠、够恨的核心,是要豁出去全部所有,是为了女儿可以做一切,是爱。女儿不在,所以才去做一切,所以才能豁出去所有,所以只能以这种方式去爱她。
这个时候是不能去想所谓的“这也是为了自己的痛快”。是啊,报仇当然是为了杀掉对方、出掉心里这口怎么样也会让自己去死的气。但是此时此刻,如果只是为了自己的痛快,而不是为了爱,那就不痛快了,给观众也不够痛快了。
惠英红巧妙就巧妙在融情于景。戏里就那么点儿时间,她要把爱、把情意融在事情的叙述中。她一定要恨,要有透骨的恨,要癫狂,要清醒地癫狂,如此才能把这股恨意、这口血气刚好地释放开来。一切表演都是生活,一切表演都是表演。这种时候,这个母亲的角色,一定要足够真实——真实的心计,真实的笨拙,真实的语无伦次,但又要不那么有心计、不那么笨拙、不那么语无伦次。
惠英红向已然脱罪的罪犯言明真相,实则是向第四面观众说明故事。这位母亲一早便知道罪犯是真凶,接入留言信箱的来自女儿的死亡讯息正已言明,其脱罪倒是阴差阳错(必须要说,这个阴差阳错的诡计设计,不论如何都十分垃圾)。
她悲恸于自己接不到女儿的最后一通电话。事实上,即便她接到了,大概也于事无补,但总有那么一丝极其微弱的、概率性上的机会,是有希望救回她女儿的。这时候,她的恨要更深一层,恨加害者、恨整个世界、恨自己。当她连自己都恨了的时候,就是该动手的时候——该释放的时候。这个时候,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又或者说,她报复的时候,就没想过自己的下场。
惠英红很好地完成了这一层诠释。正是所谓的“我没有想过我会不会死,但你一定会死”。不是你得死,是你会死——得是靠律法、等天收,是应当如此;会则是只有死,于此时此刻,就是我让你去死。所以她要举重若轻,要恨意满盈,要轻描淡写,要在平常话语中透出彻骨的寒意。
当剧情到了这个环节,只要执行不差,定必是一个高潮。但可惜本片并不是主向报复的惊悚片,做不出如《I Spit on Your Grave》的爽感(这个片名很好,这里若更尽一点,可以讲没有坟墓),被私下用刑的罪犯——法律上叫嫌疑人——必然留有一命,而更令人郁郁的是,本片罪犯只被粉碎机碎掉一条腿,就再次被人救起。
这时候,惠英红手足无措,显露出因为真诚想让罪犯去死而有的笨拙。笨拙是一定要有的。所谓全谋,只能是高智商策划者做的,精细倒是精细,也失却了率性直出的豁出所有。理性而言,自然应是他如蝼蚁死不足惜、功成身退保全自己,可这种因情报仇的事——谈什么保全?就不该有保全的后路!所以当她被主角团摸上来救人时候,才手足无措,因为这是计划之外的、未有设想过的、几乎不可能出现的变化。
她眼神慌张,动作笨拙。不是慌张在被人发现,也不是笨拙在自己辛苦做局虐出来的罪犯再次被救,而是怕在罪犯不能死在自己手上。她这个处理,让这个角色更为鲜活。所以她慌张又笨拙地跳过去,挽住绑着罪犯的铁链,让他再度下滑。
哪怕他下滑的同时,她也在下滑,他死去的时候,她也要死。这是亲手送你去死,豁出去全部所有,全部意义上的。所以这一场的好,在惠英红上,也不仅在这纵身一跃、复仇一场,还在每一个气口、每一处表达,全部意义上的。
第二口气,是爱的回流和呼应。
这是片中的最后一段,呈现了小女孩在被绑架时候与惠英红相处的点滴。这些零碎的相处片段,展现了身为母亲的林淑娥强硬和柔和两种矛盾情绪——为求目的不择手段的强硬,和爱意蔓延的柔和。
这一段可谓完全是惠英红的主角戏了。她演起这种段落,实在是得心应手。得心应手不一定动人,但她动情了,用情了,就会动人。赚人热泪的从来不是巧手及应手,而是其背后的熟练与心得。这时候一定要以情驱动,如此观众才能被打动。
当然这段戏从剧本设计上来讲做得有些不堪,但流淌在其中的情意仍可彰显,仍然真实。不是爱屋及乌,而是情意共通;不是我们都有一个女儿,而是我们都爱女儿。
因为对女儿的爱,所以绑架律师陈智琪的女儿,拿捏住了另一位母亲的软肋,让她帮助翻案。这就是蛮不讲理,就是歇斯底里。但她的无理手却一早已交代了底线,就在她与陈智琪相会的那一面。所以她的无理手,也做出了有理的一面:因为此事动情。
动的就是人心中那丝恻隐。
惠英红巧妙地把握住了这丝恻隐。对女儿的爱有多深,情绪的矛盾就有多大,所释放的情意、所牵动的恻隐就有多强。这是一层一层的递进,前两层在表演层面上,第三层是触及观众的效果。
绑架对方的女儿,是一定要心狠、心硬、心冷的。如若软和了,那么一场绑架就成了儿戏,“为了最爱的女儿可以做任何事”这个理由瞬间瓦解。因为这份爱让位于伟光正的人性关怀,当谈人性关怀的时候,就不要谈报仇了。所以执行上一定要毫无情面,是所谓面冷心热,但首先面就要冷。
但那毕竟是个小女孩。一个手无寸铁的小女孩,比瘦弱的自己的女儿还要弱小。大家都是妈妈,大家都有女儿,女儿都是软肋,当情意流转到这里时,姿态就软下来了。小女孩哭喊,仿佛月前那个晚上女儿在哭喊,仿佛十数年前孩童时候的女儿在哭喊。小女孩不肯睡,掀被子,何其相似。何其相似啊。所以这时候一定要软,还是所谓面冷心热,但心是温热的。
讲情意的时候,是不能想当面的事的。比如回转到这个小女孩掀被子实则是想家,她被绑架而来,心里慌张害怕。比如自然提到这是一场不应当的绑架,是捏住了另一位妈妈的软肋,借此可以在数日之后杀个痛快。如若这般,就全然掐灭这艰难存活的一份恻隐了。
但这一段虽然在设计上各种问题,可从商业片完成度的角度,依然是可以的,没有犯这种错误。所以最后一段惠英红的戏,就完成得特别好。所以一切就顺情成章。这场戏的气口固定在剧本上,表演方面没有上一场那么有可发挥的余地,但因为牵中了人心中的恻隐,在效果上也许更为动人。
因为这处动人,另一口气也齐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