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与富的生存表象,合乎法与情理之中,公道与小技。
公平(360百科):公平是一个社会学名词,在法律上,公平是法所追求的基本价值之一。公是公共,指大家,平是指平等,意指为大家平等存在。
如果我们追求的一切公平并不合乎实际,这种公平本身就对获取生存资料无益,在所有以生存为目的的行为进行中,不应该也不值得追求公平,而且也不会有公平,除非追求公平的行为本身有益于生存目的。引用一句初中班主任的话:没有绝对的公平,只能追求相对的公平。这是对竞争基础的总结也是对竞争制度的定性,在“情”—世间之内,一切都是不公平的,所谓的相对公平就是拐个弯说这是不公平的,但是身在情中,自然觉得相对公平(在特定情形下的公平)就是公平。考试公平吗?在情理中当然公平,这是对考试制度内的公平,考试制度限定每一个参加考试的人必须可以参加考试,它提供给每一个考试中的人一致的考试条件,而制度以外,就有点无所谓公平与否了,即分了内外自然无公平可言。情理中是芸芸众生是道德法律是感情是世界,分内外、大小、轻重、你我,分表象和根本,分道和技。
世间说法仅在法中有公平,实际的公平,争不争都是一致。有情人说法:万般带不走,唯有业随身。时刻生死,时刻因果。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分到极致便平等了,或许说法者分到了极致才得了法,多说即是无知诽谤了。
求公平,自己去分或者求别人不吝赐道吧。
作弊行为在情理之中是不合乎考试规范的,因此不论帮同学作弊或是为自己作弊都一样违反情理中的契约精神,是在破坏考试制度内的相对公平,与情理相悖,主角对父亲生气时的辩解在情理中不成立。在法中,主角帮助别人作弊实际是在进行交易,双方得利,穷则求变,是一次勇敢的尝试,实际效果不错,我不知道合不合法,但是在我认知的法(伪法)中实则没有合乎与否的说法,她即是种下此因自然就有彼果,有何行为就有何业报,一切行受一切业,无合乎无不合乎,只是走不出法而已。
作弊在情理之中属于小聪明是为小技,可是若真有公道可以暴利,即不须铤而走险了。
反观诸己,不通情理不明法理,又无小技傍身无公道可提,是当勤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