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乌合之子但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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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警匪动作系列,观众自然会把期待放到拳拳到肉的动作场景上。

这种视觉奇观是由两方面空间组成的,一是来自肉体碰撞所造成的激烈对抗,一是在更为多变的空间里展开彼此的追逐。

对于前者而言,这是身体美学意义下的暴力所彰显的快感。身体美学有两种表达力量的方式,一是通过静止或精致的肉身呈现人对自身的和谐优美感的营造,二是通过急骤的对彼此身体的位移、变形或切块形成众神的黄昏时刻(Gotterdammerung time):“与健美的男性躯体以及与死亡的生动碰撞”。

对于后者而言,这是空间美学意义下的对空间内其他物象的碎片化过程而呈现。将完整的成规制的物象碎片化得越厉害,即将该空间的存在性破坏得彻底,就越能唤醒观众在观影过程中对“无害的崇高感”的强烈共鸣。所谓无害的崇高感,即观众只在视觉平面空间上“看到”强烈的破坏性,其他感官的震颤体验皆是由视觉带来的联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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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怒火·重案》中体现得相当典范,陈木胜导演也将不同的空间赋予不同的象征意义。

在电影里,静态和谐身体自然呈现与动态剧烈的对抗交替出现。

电影开场就呈现出两幅典型画面,并形成鲜明张力:

一副是以邱刚敖为代表的众人在雨夜中疯狂殴打某人的场景。夜晚、雨水与昏暗的灯光共同形成极为压抑的情绪基调。在雨夜中,运镜视角切换极快,并在警官和警官之后(即未曾赶来的张崇邦)的双重视角里反复,从而建立起整个殴打空间的纵深感。

另一幅则是从床上醒来的张崇邦与其妻蓝可盈在家中相互照顾,其乐融融的场景。早晨与明媚的阳光营造出本片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温暖的空间。在家里,运镜几乎没有快速移动,而是以夫妻两人为圆心进行外围画圆的方式缓慢推进,过程中还叠加进部分过去做饭、拥抱、轻抚的镜头。

衔接起这两幅画面的则是在雨中不断向前奔跑的张崇邦,以及倒放镜头下不断倒退的他,最后随着一阵冷汗,噩梦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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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静态空间不再承担温馨感,而是很快向冷峻的审美体验转向,一步步揭开警察系统中体制化痼疾所隐藏的诸多问题的面纱。更深层的说,这是程序正义是否能继续维系的问题。

张崇邦不得不参与的有着大亨要求圆融通达的酒席,看似平和换盏的堆积在脸上的笑,其实在不断蚕食着警察系统的法律独立性;

在法庭上,面对公诉人步步紧逼的设陷式提问,被绑架获救后的富商和警队长官拒绝担责的嘴脸,张崇邦无法回避自己目之所见的“真实”,最后直接导致邱刚敖等人身陷囹圄。

在口供室内,邱刚敖等人充分利用警队必须遵守的48小时规则,将张崇邦等人步步紧逼至绝境,时限一到便招摇出门。

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而动态空间最重要的就是带给观众极度的视觉刺激快感,并选用截然不同的动作场面降低观众可能产生的审美疲劳。另一方面也在昭示着法庭上张崇邦所说的“必要程度之暴力”究竟应该到何种程度,这关涉到结果正义是否存在的问题,至少是朴素的结果正义是否能被认可的问题——即邱刚敖那句“你帮贼都不帮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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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体制化下的系统必然不得不与朴素的大众情感相左,这或许是向着更合规的方向发展,也同时滋生着人浮于事和拒担责任的问题,更有可能带来系统性的无情。

虽然不管是邱刚敖还是张崇邦都面临着两难困境,面临着体制化的系统对个人人性的吞噬,但两人的下意识选择还是有所差异。邱刚敖在自戕前的最后一句“如果换一换,会不会有所不同”的疑问尽管是抛给观众的,想要引发类似电车难题或小丑难题式的人性拷问,但其实早已有答案。

邱刚敖所进行的违规行为,明显是过线的。他的兄弟们与其说是警察,不如说在那场殴打可乐的场景中表现得更像“匪”。在违反警队指引规定与违反上司命令,这二者不得不择一的困境中,邱刚敖选择了前者,这部分当然情有可原,但其使用手段之暴戾,早已埋下伏笔,即便是在可乐成功说出富商的藏身之地后,其伙伴依然没有停手的打算,还继续对可乐施加殴打,这才引发了更严重的后果。当然这当然不能减轻领导授意其滥用职权的罪责。

邱刚敖的恶,或曰怒火,在可见的可约束的情况下,确能成为维系和平的有机力量,也正如他的梦想“现在只能抓十个坏人。等升了职,抓一千个坏人,就天下太平了”。但在不可见之处,滋生出的嗔与执却是不断激化的,以简单的同态复仇的方式维系自认的正义,注定无法长久。

这里所说的无法长久,不仅是可能最后导致弑无可弑,或将别人也推向同态复仇的境地,形成恶性循环(这在本片里没有体现),还可能被激烈的复仇情绪所控制,变成行动的奴隶,最后成为无差别杀戮的恶者(这才是同态复仇所带来的最大严重后果)。

如果说开篇在王琨处的抢夺毒品和枪杀前同仁时尚且勉强有同态复仇的理由,中期为了揭露真相亲手杀了“公子”还有一丝丝追求过往正义的合理性,那么在最后一幕枪战戏里化身为怒火阿修罗的邱刚敖们则丧失了任何可以为之辩白的理由,他们为了逃生,不惜挟持周围无辜的幼童制造一起又一起的屠戮。

反观张崇邦所进行的违规行为,却是情有可原的:

他虽然想要在口供室击打邱刚敖,也只是更多将怒气发泄到监控设备中;在面对司徒空时,他可以一枪毙掉了事,但他不断想办法保全其性命,甚至不惜向飞虎队开(空)枪。这种行为不仅是接到投诉那么简单,而是上升到被剥夺职位的嫌疑。

张崇邦是有被黑化的可能,他的不通圆融与体制化格格不入,在出警的过程中频繁受到投诉,也有过度使用暴力的可能,但他依然能想办法守住“不杀生”与“说真话”的底线,尽管在邱刚敖一次又一次的激化其心中可能的黑暗面的前提下。在面对黑帮头子鬼王时,他夜闯棚户区,尽管最后放跑了鬼王,但依然坚持的是“活捉”并带回警局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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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火·重案》的母题确实是体制化与反体制化,但这只是从社会规训程度而言来看的。

如果从伦理学上看,张崇邦更接近一个康德主义者。张崇邦所坚持的信念,也更接近于康德所说的“绝对律令”的信念。

在康德看来,“如果把应当为了好的后果而撒谎”这一结果进行反推为过程,变成一条更加普遍的伦理规范,那么造成的后果或许才是更糟糕的。康德所举的“不对杀人者撒谎”的例子,恰如电影中张崇邦在法庭上所面临的的困境。

张崇邦进而示范了什么叫做义务论(denotology)者。义务论者的核心观点就是“不管结果多么的好,不管目的多么的高尚,手段不正义就不应该采用”。义务论者所须面对最好的例子就是刑讯逼供犯罪分子,如果犯罪分子拒绝开口,义务论者认为无论如何都不能刑讯逼供,最常见的理由就是,如果突破这个底线会让犯罪行为的惩戒者与罪犯没有本质区别。

所以至少在伦理学层面上,张崇邦不会如邱刚敖那般滥用武力——而是将其限制到必要程度之武力中。不得不承认的是,在文戏方面,陈木胜一直围绕讨论的就是“必要程度之武力”。但这确实是一个比较难以捉摸的词语,需要当事人准确的判断,权衡不同情况涉及的原则和义务的落差,只要时间足够长,总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但是警察所面临的的危机状况容不得不断的深思熟虑,必须要进行电光火石的判断做出选择——当然,什么都不做也是一种决定。张崇邦在面对督察聆讯时,斥责的正是“什么都不做”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警察确实只是一份工作,何必那么拼命呢——但驱动这些警察合法使用武力的,并不是工作流程,而是信念。

警队高层在伦理学层面上则是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的。作为结果主义(consequentialism)的一种具体形式,功利主义就是以行为所造成的结果的损益关系来判断其是否道德,而结果往往是复杂多变的。

功利主义的结果就意味着不惜一切代价救下富商是好的结果,那么滥用职权就变成了可默认的;同样,在事发之后迅速切割,拒绝承担责任是好的结果,那么之前的承诺违背就变成了可接受的;进而的,如果遵守规则无法带来“好”的结果,那么少做圆融就变得可以接受——当然如果遵守规则可以带来“好”的结果呢?

那么张崇邦因为一开始被穿小鞋没有出警,反而逃脱一条命,是否还应该感谢给他穿小鞋的长官呢?

这明显是荒谬的。这种无法预知行为后果的抉择,也是所有功利主义者必须面对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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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可以看到陈木胜在电影结构上的设置,并非只是如同宣传所说的双雄对峙,而是义务论-功利主义-同态复仇的三角结构。正是这三角结构之间的相互冲突,才让仅仅承担视觉奇观的动作战斗场景变得更符合剧情推动的需要,而不只是为了打而打。

从师徒继承关系来看,似乎是由功利主义滋生的义务论者(张崇邦),义务论者的过于执拗,被功利主义者推波助澜,导致同态复仇者的诞生。

那么三角结构中有正确的一方吗?在电影中仿佛是张崇邦代表了最后的胜利,张崇邦在打败邱刚敖之后不再回头,阳光洒在他身上,但电影到此就结束了。

按照陈木胜导演作品中诸多人物形象相呼应的结构,他不会不知道电影开场唯一的温馨场景是重回家庭,那么这没有补完的部分是否可以用大团圆式的和谐结局来修复呢?

事实上是非常难的,张崇邦的警察身份在于邱刚敖的对战中已经从持久变为临时24小时,当时限到来之后,他是否会走上如当年邱刚敖一样的身陷囹圄的结局呢?恐怕大概率是这样的。

这也带给我们义务论者所面临最后的困境,什么时候通融是可行的?

回到影片一开始的酒席,尽管被打的警察都“原谅”了打人的公子哥,但至少张崇邦会认为这种通融是不可行的。

那么在张崇邦使用了“必要程度之武力”虽然违规但并无过激的情况下,高级督察以“身体不适”为由的通融是可行的吗?

张崇邦在出警过程中不符合规范,收到大量投诉,直属上司为助其继续任职请吃饭的通融是可行的吗?

那么张崇邦需要可行的通融,继续当警察吗?

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我想,这也是陈木胜导演留给观众的更深远的询问吧。


怒火·重案(2021)

又名:怒火重案 / 怒火战 / 火拼 / Crossfire / Raging Fire

上映日期:2021-07-30(中国大陆) / 2021-08-19(中国香港)片长:128分钟

主演:甄子丹 谢霆锋 秦岚 谭耀文 黄德斌 吴浩康 何珮瑜 杨天宇 

导演:陈木胜 

怒火·重案的影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