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真正的剧情应该是全员恶人,只有质子无辜,是女人何苦为难女人,而不是girls help girls。
1.被害人
画像:单亲、学习美术(烧钱)、母亲是物理老师、平时打多份工,应该是家境比较普通。但是却开宝马、养宠物(富养)、有价值不菲的奢侈品。所以援交大概率也是有的,有条件想走捷径都可以理解,并不耽误人家确实有艺术天赋,并且为实现梦想努力奋斗。所以被害人一方面是一个外貌出众、有艺术天赋且努力上进的姑娘,同时也是利用女性优势,以青春美貌进行物质交换,善于利用男人感情(丝巾男虽然不正常但是挺纯情的)为她办事的姑娘。实在不能算一个善良的人。
坐实援交女有几个佐证:
(1)社交媒体上和丝巾男同游的照片、一起嗑药、愿意发生关系,说明关系十分亲密,但是丝巾男却非常没有安全感,总是问爱不爱他,且问过“是不是因为他”(原文不记得了,大概是这个意思),说明与被害人有亲密关系的不止一人。
(2)收的奢侈品很多都没有拆封,为的就是将来兑现吧,如果是爱人送的不会原封不动束之高阁。
(3)宠物店老板娘的陈述“谁家好姑娘晚上浓妆艳抹出门”“不知道喜欢她什么”,女人看女人还是挺准的,而且被害人不仅自己过得不错,狗狗生活质量也很高,定期去宠物店美容美发,消费水平可以。
(4)凶手和楼下咖啡店等她的小哥哥可能属于舔狗系列,作为追求者中的普通人,只有为她办事跑腿的份,这也属于善于利用女性优势,利用他人感情。
2.被害人母亲
画像:单亲妈妈,物理老师,说明聪明、理性。她非常爱自己相依为命的女儿,也以她为傲。知道女儿援交的事情,接受不了也管不了。同时也知道一些女儿在那些男人处受到的伤害,比如被打,法医说过被害人身上的淤青是旧伤。
案件还原(个人理解):
女儿被害后,母亲掌握了电话录音但是没有作为证据提交,导致的结果就是给了被告上诉的机会。女儿的死使他悲痛欲绝,即使搭上自己的命也要让曾经伤害、杀害女儿的所有人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这个上诉机会就是留给除了凶手之外、那些她的力量无法惩罚的、曾经伤害过女儿的人。
一审判决后她选中了同为单亲妈妈的律师,绑架其女儿,威胁她代理被告上诉且一定要成功,否则撕票。我们已经知道,直接凶手就是被告,但是在这样的逼迫下,律师只有一个选择,就是伪造证据找个倒霉蛋背锅,否则她的女儿就要死。你说,被害人母亲是不是坑人,无端的拉人下水。
伪造证据也不是凭空捏造,被害人母亲给律师指了一条路。加上其他搜集来的证据,将嫌疑人定位在了丝巾男。当律师伪装成记者家访时,被害人母亲全称耍猴看戏,主要完成了三件事:
(1)故意暴露被害人汽车和车牌照片,故意留出时间让律师偷拍。丝巾男父亲和律师是在找到报废车辆的地方摊牌决斗的,所以车辆信息是一条重要线索。
(2)故意端上月饼并送了律师一个,那个月饼外面有盒子,盒子外面还捆了彩线,彩线看着也不普通搞不好有什么讲究,总之彩线是很特别的款式和颜色。后来律师找到她女儿的时候,小姑娘的口袋里也有彩线还露在了外面,一眼就能认出,应该是故意为之。被害人母亲想让律师来找自己,因为那时候丝巾男已经背锅进去了,她不想让真正的凶手逃脱。如果能按照计划在废旧厂房杀死凶手,凭她手里的录音作为直接证据,能让凶手因杀人既遂再被舆论杀一次;如果未能按计划处死凶手,也能让凶手得到法律的制裁。总之,不能放过真正的凶手,要让女儿沉冤昭雪。
(3)询问律师有没有女儿,给律师洗脑孩子是软肋也是铠甲,我们都是有女儿的单亲妈妈,我的女儿没了 ,你的女儿你可要好好守护啊。想让律师着急,狗急跳墙往往不折手段,后来不是为了隐藏证据把法医关起来了么。
以上是被害人母亲主动做的事情,同时也有一些侧写。律师问她女儿是否有男朋友是,立即一口否认,然后不断强调女儿多么勤奋的打工,展示获得的奖状,否认其援交女的传闻,维护她的声誉。在此时这样一个母亲的眼里,女儿只是受害者,是被暴力、强权胁迫至此并无端被害,是公道不公,所以她要自己裁决。
选择律师的原因有两个:
(1)同为有女儿的单亲母亲,愿意牺牲自己保护女儿。
(2)丝巾男是个官二代,她没有资源和能力去揭穿私生子、滥用职权、破坏案发现场等对权贵家族不利的事实,也害怕对方可能的疯狂报复导致事情没办成命先丢了,但是律师可以做到(律师和小助理的命也差点没了,光天化日之下,这帮人是真敢啊)。
被害人母亲做这些事情是搭上了自己的性命的,完全没有留后路。她日夜照顾律师的小女儿,没有任何伪装和遮掩,小女孩回去做个画像就能把人揪出来,所以她的绑架罪是铁板钉钉的。付出这样的代价,如果如电影里所说只是为了把凶手从里面捞出来亲自手刃,很不合理。与这个代价相匹配的是让丝巾男父子收到惩罚,死罪可免火嘴难逃,名声别要了,官也做到头了。所以母亲是抱着必死之决心,假如计划一切顺利,最后她多半也会自杀。
被害人母亲死之前,对律师说的第一句话是“对不起”,如果按照上面的理解就能完全目标对不起的意思了。
3.律师
电影是以律师的视角来拍的,就不需要画像了。整个调查、取证、庭审都显得非常不合规和业余,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表现她的狗急跳墙不折手段。为了私利,一个律师擅自扣押法医、隐藏证据、嫁祸背锅人,知法犯法。她没有相信公法,实际是和被害人母亲一样动用的是私行解决问题。当自己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她又能随时拿起法律的武器去他人的地盘上主持正义。当庭审结束、女儿回家后,律师应该带着女儿和小助理在家好好休息不去干预被害人母亲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成全她的执念,让她一路走好。但她非要去旧厂房给人添堵,有点像是你拉我下水,我就不让你快活的架势,何必呢。通过律师的手直接毁掉了丝巾男父子,还差点加速了被告的死亡。
这些人都有各自的无辜,也都为了自己的利益不管别人死活。感觉这个故事应该这样理解才合理。同时里面主要体现的是诸如单亲妈妈的不容易,女性生存的不容易,是很女性题材的电影,不是很喜欢,人性不分性别的。除了惠英红,其余人的演技就没什么感觉,很平很淡没能体现人性的东西。还有就是细节需要完善,故事才能立的住。被害人母亲最后那句“我嫌凶手死的不够快,想把他捞出来自己亲手杀”,这个台词是认真的吗,逻辑合理吗,抱着必死的决心布了个大局,就为了让被告死快点。我是不能理解的。还有一堆制造氛围但不是很成功也没什么用的镜头,剪的不错下次别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