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电影,问题很多,宣发的导向就不提了,根本是诈骗。本篇主要讲剧情。
(以下内容含有剧透)
如果影片停在法庭庭审结束,那我可以给到3颗星——还行。虽然她还是上了一点价值,抨击了网暴,呼吁不要给受害者再一次伤害。
万万没想到,后面反转了,更没想到的是,后面又反转了。每次反转减一颗星,所以最后电影1颗星。
看一下,主要人物都做了什么。
惠英红饰演的林老师,手握铁证,要一个金牌律师践踏法律,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定要按照自己的方式来复仇,根本不管其他人结局如何,疯狂,且自私。
张小斐饰演的陈律师,因为女儿被绑架,而被迫践踏法律,前半段,在整个服从过程中降智,没有想出过营救女儿的好办法。更不用提前面的大长腿和后面的跑步拉跨了。后半段,在明知真凶的情况下(当然雕刻刀的DNA有其他可能性,但影片认定她已经知道真凶了,所以顺着这个逻辑叙述),践踏法律,放走真凶,这是金牌律师?不能想点别的好办法吗?比如布控嫌犯,同时接女儿人质。毕竟绑匪的信用是存疑的,万一撕票呢?
接到女儿以后就开始哭,你能不能摸一下脉搏?如果脉搏也停了,至少人是热的吧(从后面苏醒推导人不可能是冰冷的),能不能急救一下?你也哭,警察也慌了,啥也不干,是合格的叔叔吗?这个小场面也没见过吗?全靠导演喊醒小女孩吗?
接到了女儿,可以抓真凶了,你作为金牌律师,就带着一个停职的普通市民去抓人?你有执法权吗?面对真凶,你又凭什么去打耳光?是金牌律师的素养吗?你要想泄愤,你不救就行了。救下来,又要走程序,再判,就是正义了?这是浪费公共资源。你怎么好意思自首的。
金警察,电影至少2次提到了曾经害死同伴。到底有没有隐情?如果是害死的,就不要有装无辜的表情。如果是无辜的,你就给他洗白。结果没有交代,还是喝酒、暴力、脾气大、还是舔狗。而且女神对你不但没意思,而且会捅刀子(指言语)。
真凶丹温,到底喜不喜欢小动物?看起来是不喜欢。那在宠物店上班岂不是深受折磨?毕竟店员证明没有,说明一直在压抑。这个设定的意思到底什么?喜欢小动物就不能犯罪?非要不喜欢小动物才行?
包上恩饰演的梁小姐受害人,这是最离谱的地方之一。1)人不是丝巾男杀的,淤青是不是他打的,我觉得是,男的精神有问题,曾经扼过律师的脖子,如果是他打的,那你不喜欢他,下药后才说爱他,死之前居然还要念出他的名字!2)导演要求律师在法庭上说了不要再杀死受害人一次,你又要演强暴戏,又要演血浆飞溅,难道不是又杀死了她一次?简直无语且不适。
精神病纳吉,女孩不喜欢你,你就下药,这能用精神病来掩盖吗?她要把雕塑做完,你就去房间睡觉了,女孩的裤子是不是你脱的,你自己穿着裤子,你脱她裤子干什么?你不脱就没有这么多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