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第一段情节并不新颖,讲的是抗战时期,一个军队军官为了保护群众牺牲自己的儿子的故事。在这种时间急迫的时候,如果面临大我与小我的冲突,道德与社会常常推崇人们牺牲小我,选择大我,这是古往今来无论社会如何变迁,大家都认可的。
首先我必须得为这种牺牲和奉献表达我崇高的敬意,但我又常常在想,这种敬意是不是对牺牲者的一种残忍。我脑海中总是会浮现一出画面:抗战结束以后,民众在坝子里嬉戏打闹,作出牺牲的部队军官靠在墙角,抽着烟,看着夕阳想着以前和儿子的美好,脸上似笑非笑。我想牺牲小我无疑是满足了自己内心对社会和民族的一种责任和道德感,但这种满足是牺牲小我的幸福和快乐所带来的。责任和道德感是不是也是一种快乐,我不知道,但我能肯定的是,肯定不与牺牲前的快乐幸福一样,即使前者有快乐,也是一种深沉的快乐。进一步讲,这倘若是自愿所为,那我们除了对他表示敬意以外,难以做出更深层的行为。但如果他是出于社会道德的压迫而不得不牺牲小我,那么我们是不是也该反思呢?民族和社会有什么理由构建这样的一种道德,让一个人或者一部分人牺牲自己保全大多数呢?这是不是也算做大多数人对一小撮人精神上的暴政呢?
所以我想一个伟大的民族应该是这样的:对于在必要条件下牺牲小我保全民族的人,民族无疑会对他抱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真挚的歉意;同时对这种条件下选择小我的人,投以最真诚的,和蔼的,母亲般的眼光,他们也不必承受民族和社会道德的谴责,即使是内心暗暗的道德的谴责。一个伟大的民族应该如此,如此包容,如此悲悯。而我想一个民族如果达到这样的共同认知,那么这个民族就根植于人的心中,无论何种暴力和思想冲击都难以消磨这种民族认同感,它也不再仅仅是一个想象的共同体。
——2021.10.11观《我与我的父辈》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