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影片的后半段,Bank对Lynn说:“你是活该,而我是倒霉。”
从故事的开始,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原因走出第一步。Lynn同情Grace又目睹了老师以课后辅导为名透题的不公;Grace想要表演舞台剧学校却对GPA有要求;Pat及格就能得到一台新车。
只有Bank什么都没有做,他不过告发了一场作弊。
Lynn不会想到,不过是学校的考试帮同学作弊,却让她失去了出国留学的奖学金,最终为了攒钱出国选择铤而走险策划SAT的大型舞弊。
底线都是不断降低的,第一次作弊时的Lynn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会组织大型国际考试舞弊。Lynn看似被命运的浪潮步步逼迫至此,但其实她有过很多次回头的机会,可每一次,她都选择继续错下去。她在心中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老师不公,所以帮Grace作弊可以理解;学校收赞助费,为了补贴家用,所以收费帮多人作弊可以理解;失去奖学金但我成绩优异真的很想出国留学,于是“自力更生”组织国际考试作弊可以理解。
然而,老师不公可以向学校投诉(有没有用总是试了才知道),学校确实收赞助费可转校也是自己选的。
教育资源的不均衡是现实存在的,学校已经因为成绩优异而家庭贫困减免了学费生活费,还不够吗?在学生时代,仿佛成绩好就是一切,Lynn的心中也同样抱有这样的想法。于是她放大了自己所遭受的苦难,她觉得学校收20万赞助费对是对家庭贫困同学的不公,所以自己可以用组织考场作弊赚钱的方式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所有对自己不利的制度,都是不公,既然学校已经错了,那我的错也应该被理解。这是Lynn的想法。她用她错误的想法,指导她一次次在十字路口选择错误的方向。
而Bank却是无辜的,从拿着全额奖学金本硕博连读到失去奖学金,不过是一夜之间,但是他做错什么了吗?并没有。
Lynn认为学校收取赞助费而使她“遭受”不公,她的想法和“我穷我有理”又有什么区别呢?而Bank却实实在在由于Pat的欲望而遭受不公。
失去奖学金对他的家庭情况而言,意味着他再也支付不起改变自身境况的价格,这是他第一次黑化。
紧接着他得知这一切不过是Pat为让他帮忙作弊才故意造成,“你想让我帮你作弊于是就毁我一生”,造成了Bank第二次黑化。
当最后SAT作弊被抓而退学并且永久失去SAT考试资格,仅仅两百万泰铢买断他未来,让Bank完成第三次彻底黑化。
从头到尾,Bank没有过选择权,Lynn至少还有车可以卖,还有当老师的爸爸,而他一无所有。
在最后,Bank对Lynn说:“选择权在你。”
“对,选择权在我。”
在Bank被抓后Lynn出于愧疚选择放弃200万,在Bank威胁她时出于后悔而选择自首。对Lynn而言,她觉得她已经为自己的过错而付出代价,仿佛可以放下过去重新开始。但是Bank呢?Lynn所做出的一切实际对Bank的境况并不会有一丝改善。
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那如果选择了警察呢?
对受害者而言,其实也并没有用。法律的意义在于警示,而不是弥补,是通过惩罚罪犯的方式来警示大众违法的代价。受害者所受过的伤害,并不会因为罪犯得到了制裁而被弥补。
Lynn是贫穷的受害者,也是Bank不幸的间接造成者。对Bank的世界,“我不想作弊时你逼着我作弊,我只剩下作弊赚钱时你拍拍屁股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
犯了错的人可以通过自首而得到解脱,而最无辜Bank却只能跟着命运随波逐流,这大概是本片最致郁的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