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满腔的困惑,重盛和助手再次来到拘留所召见三隅。这一次,三隅的证词出现了新的变化:三隅表示,自己不是一开始就想要得到川崎钱包里的钱的,而且自己也并非一开始就想杀了三隅。经过重盛的循循善诱,三隅表示自己是喝了几杯高度数的酒,酒精的麻醉使得他丧失了理智,从而在将川崎社长引出谈话以后,在背后心生邪念,将其残杀。至于用于尸体焚烧的汽油,也不是一开始就准备好的,而是将人杀害以后,跑到附近的化工厂偷的。
对于三隅的新供词,重盛内心颇为满意。因为在法理上说,仇杀和抢劫杀人是两种性质的,谋杀和冲动杀人也是两种性质的事情,影响程度不同自然会使得判决结果大不相同,重盛要做的就是积极为三隅的新证词取证。
就在重盛彻夜为暗自搜集材料,准备辩护时,一家超市打来了电话,让重盛过去一趟。
重盛来到超市保安处,发现自己的女儿正坐在椅子上。保安的手上拿着超市里的商品,看到重盛来了,保安开始了他的陈述。他说,按理说发生这种事他应该直接报警的,但是考虑到重盛的女儿结花年龄还小,还是应该以教育为主。当保安听说重盛是一个律师以后,更加没了责难的心思,批评了一番就把结花放了,此事不了了之。重盛早年与妻子离婚,女儿结花与妻子生活在一起。女儿时常责怪父亲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对她不够关心爱护,于是时时做出一些离经叛道的事情,然后打电话给父亲,由父亲出面解决。以此,结花才觉得自己能彰显自己在父亲面前的存在感,让父亲关心到自己。面对女儿的任性,重盛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与宽容,他询问女儿遇上这种事为什么不打电话给妈妈。女儿表示,律师的身份更有说服力。重盛哑然失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