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研时老杨上的一堂侦查学原理课提出了一个问题,作为侦查员,你对嫌疑人是持有罪推定还是无罪推定?只有7个人的小专业,只有我一个人选择有罪推定。后来老杨用一个上午的时间论述了这个问题。
警探柏克斯秃顶,慢条斯理,眼神阴翳,绝大部分人不会喜欢他——至少在前6集——,这个临退休的老侦探从一开始就在内心确信着纳西是凶手,他的所有行为的目标指向只有一个:证明纳西是凶手。
除了正常的侦查行为,他把纳西遗落在现场的哮喘喷剂偷偷还给了纳西,而原因则被女主一语道破:一个遗留在凶杀现场的哮喘喷剂,不利于陪审团认定纳西就是凶手。因为常人朴素的感官很难将一个哮喘病人和一个穷凶极恶的杀手联系起来。但是柏克斯不是一个黑警,他也不可能不知道偷取证物这种行为在美国这种对程序正义近乎苛刻的普通法国家意味着什么。同时身为一个警探,他的职责只是尽可能的向地检官提供更多的确凿的证据,诉讼策略并不是他应该涉足的事情。但他还是这么做了,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他的内心确信。他在内心始终确信,他面前的这个看似无助、惶恐、不知所措的少数族裔大学生,就是冷血杀害被害人的凶手。他希望凶手能够得到应有的判决,他希望正义能够得以伸张。
这是一个警察所具有的天然的正义感。这就回到了开头说的,侦查员办案时,只能持有坚定的有罪推定原则。一个法治健全的国家,通过刑事诉讼的无罪推定原则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避免冤假错案,所以衍生出了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嫌疑人不得自证其罪等原则,无罪推定是刑事诉讼的最底线,不需要任何基础和事实就能推定嫌疑人无罪,而证明其有罪的责任在公诉机关。
但是做为侦查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只能坚持有罪推定原则。侦查机关的办案方向永远无法跳脱出“发现线索——锁定嫌疑人——证明其有罪”。反过来想,一个持无罪推定原则的侦查机关,势必造成司法成本的无限上升,而且在逻辑上也是站不住脚的,“发现线索——锁定嫌疑人——证明其无罪”,既然刑事诉讼的大原则是无罪推定,那对嫌疑人来说,其基础是无罪的,既然无罪,何须证明?
柏克斯警探是一个临退休的老警察,为了给纳西定罪,他可以耍藏起哮喘药的“小聪明”,但他更多的是用一个个线索去拼凑出能证明纳西犯罪的证据链,而在这过程中,他发现了被害人的财务经理。在片中我们可以发现,这个老警察几乎是没有任何寰转的改变了自己的看法,跟坚信纳西是凶手一样的坚信财务小哥是凶手,以至于退休之后仍在用自己的方法证明真相。
他从未动摇,从未摇摆不定,认定谁就是谁。在片中,律师动摇过,地检官动摇过,陪审团形不成有效动议,纳西动摇过,甚至于纳西的母亲也问出了:“我生出的到底是不是一个野兽?”但是这个秃头的矮胖老警察,始终用他坚定不移的内心试图还他的城市以公平和正义。
他让我想起了《芝加哥警署》里的汉克·博伊特看着灯火阑珊的芝加哥说道:“It's my city.”

罪夜之奔The Night Of(2016)

又名:纽约杀人夜(港)/谜之罪夜/罪恶之夜/迷夜/黑夜里的正义/司法审判/Criminal Justice

主演:索菲亚·布莱克-德埃利亚 里兹·阿迈德 郑大卫 约翰·特托罗 

导演:斯蒂文·泽里安 编剧:斯蒂文·泽里安 Steven Zaillian/理查德·普莱斯 Richard Price/彼得·莫法特 Peter Moffat

罪夜之奔的影评

Tippi
Tippi • 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