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他们是犯人,排着队做检查。仔细看他们原来是病人,穿着像囚服一样的病号。他们目光呆滞、沉郁,有时候需要一个狱警一样的人提醒他们。“狱警”们态度一点也不和蔼。我看着他们觉得更加悲伤了。他们本不都是这样的。我斜着头哭泣。我怕给他们性暗示,我怕人最后竟会发展成这样。医生们则似乎习以为常,可以同时聊着晚上去唱k吧,等会儿点个芋圆好不好。
十六病区的一个老师傅喊道,“小师傅~现在几点了?”
从来没有人喊过我小师傅,但我却高兴他这么喊我,像是一种穿越时空的亲近。
“九点十分。”
“十点十分。”老师傅说。
‘不是,九点十分。“
”十点十分。“老师傅分明说道。
我想了想,还真是我早上上弦的时候拔错了时间。“哦,对,十点十分。”
老师傅对我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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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多前的时候,上面那个是真实的故事。看这电影让我想起了老师傅,我觉得他似乎知道一切,甚至知道我的手表调慢了一个小时。我想我永远记得这个片段,那个狭长走廊里的这段短暂相遇。
那段时间里发生了不止这一件想来有些神奇的事情,还有十号线19号车厢里读“如何跨越人生种种苦痛”的小哥,在我知道他终究看的是这本书的时候,他就在我的世界里消失了,我再也没在10号线上遇到过他。
《精神病院12天》里印象最深刻的是里面一个37岁的女性,她说自己想去死。如果放她出去,她要去死。说得那么理所当然、理直气壮,在她看来,这就是一个正常的行为。甚至,放检察官说你可以继续上诉的时候,她说,我不会赢的。法官说她很聪明。她都知道。她说她要去死,她的家人说,你死了我们会难过的,你的宠物也会难过的。她说,可是活着我很痛苦啊。是啊,你们不让我去死,你们能帮我承担我的痛苦吗?那个时刻我在想,如果一个人清晰地认为自己活着比死去痛苦,我们拥有权利阻止她去死吗?虽然这个牵涉了更麻烦的伦理和法律问题,可是在这之外,我们有权不让一个不想活的去不去死吗?
“什麽是正常?什麽是疯狂?强制治疗是为了病人的利益还是社会秩序?一边是法 官,一边是病人,法治与人道的天秤两端,自由的真正意义究竟是什麽?所有被冠以疯癫之名的,或许都只是文明自身的恐惧。“豆瓣电影简介里面已经把问题都抛出来了。或许都只是文明自身的恐惧吧。
最后一个女性,对着镜头说感谢提供咖啡,我自己买不起咖啡。她和说要自杀的女性都是非常清楚的。她与其他听证会里的非自愿入院者不同,她能完整表述出自己的状态和诉求。但即便如此,她的听证会看起来也是个过场,法律给予你自述的自由,却终究只能给你一个继续留院的结果。他们的律师有些也似乎都是不想说什么的失语的状态。或者律师们本能上也认为他们的当事人是有精神疾病的。医生、律师、检察官这三个社会中非常有话语权的角色,基本断定了一个人自由和是否正常的基本事实。那么,你让我自述干嘛?
当然,我在观影中的时候也会主观产生这样的想法。当21岁的女孩说自己自杀是因为有人要强奸她。最近有人要强奸她,是两天前,有几个人要强奸她。她说她割腕是想让对方泄气。那个时候我也认为她是有妄想症的,因为这或许与客观事实不同。
综其来讲,我也不知道如何判定一个人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或者我认为,我们只能说是否主流。当一些人的想法偏离了主流社会认定的模式,或者表述异于常人时,我们基于对异类的否定与恐惧就将他们隔离起来并冠之以“精神病”了吗?
如果能加入当事人和律师的讨论就更好了。
结尾在迷雾中的里昂显得很阴郁。

精神病院12天12 Jours(2017)

又名:12日疯人认证(港) / 12天 / 12 Days

上映日期:2017-05-25(戛纳电影节) / 2017-11-29(法国)片长:87分钟

主演:未知

导演:雷蒙·德帕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