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阿里格尔》改编自一件真实事件。
一位名叫希拉斯的大学教授,因为其同性性行为被曝光而被阿里格尔大学停职,随着媒体对事件的大肆渲染,很快他便处在几近全民声讨的舆论漩涡中,而在此之前,希拉斯因其出色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是一位受人敬仰的教师,并在这所大学供职多年,即将面临退休。

不难想象,在印度这么一个保守的国度,一个有着崇高社会地位的人,却做了一件违背主流价值观的事情,后果是多么严重,愤怒的人群走上街头,高呼着“打倒基佬希拉斯”,而可怜的教授只得躲在家中,哪怕是向窗外张望,都必须万分谨慎,即便如此,公众的怒火也没有被熄灭,很快教授家里都被人断电了。
接下来是不是该探讨诸如社会应该接纳同性恋,同性恋并不是罪恶、也不是变态等等之类的陈腔滥调?影片的另一个主角记者迪勃,也是这么想的。当主编想以性丑闻来定性此事时,他表示了反对,并主动请缨采访希拉斯,迪勃想为同性恋群体发声。
然而与希拉斯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谈后,迪勃发现事情并非他所想的那样,希拉斯教授对同性恋的概念,非常模糊,也不愿用这个词来标示自我,之前他甚至有过一段感情深厚的异性婚史。
因此,希拉斯能否被归为同性恋都得打个问号,整个事件很可能是个圈套。
希拉斯表示,尽管在阿里格尔大学任职多年,但他一直都被当作外人,因为这里是一座说乌尔都语(印度语言的一种)的城市,而他教的却是非常小众的马拉地语(印度语言的一种),与此同时,大家都已经结婚,他却一把年纪了还单身。
显然,少数派才是希拉斯教授真正的身份标签,而非同性恋。
迪勃随后分析了事件发生当晚的来龙去脉,判定这是一次有预谋、有计划的行为,策划者不言而喻,是那些想要排挤希拉斯的多数派同事,而当晚与希拉斯发生性行为的男人,很可能也是同谋者。
回到住处,迪勃对着录音机说了这么一句话,“这件事和他是不是同性恋,没有一点关系。”
这件事的真正本质,是多数派对少数派的一种暴力,同性恋只是用来强化其暴力的工具,利用大众对同性恋的普遍反感,让尽可能多的人来参与这场针对希拉斯的排挤阴谋,以达到击垮他的目的,最终演变成一场更大规模的多数派对少数派的暴力。
这样的做法还隐藏了最初的意图,毕竟印度也有自己的一套政治正确性标准,以乌尔都语去排挤马拉地语,以已婚去排挤未婚,都是无法在印度社会获得支持的。
迪勃的推测无法作为法律依据,唯一可以进行争取的就是向法庭上诉:为什么这群电视记者,能擅闯民宅,未经他人允许进行拍摄?为什么希拉斯的同事,未经本人授权,就能在各种媒介上传播视频?这种侵犯隐私的行为是犯罪!
2009年7月2日,德里高等法院已经宣判同性恋无罪,希拉斯即便是同性恋,那也属于道德范畴,而给他下套的这帮人,可是千真万确的违法!为什么公众只追究希拉斯的道德问题,却不追究这帮人的犯罪行为?
随后的法庭戏上,双方律师就道德和犯罪展开了一场精彩绝伦的辩论。当被告律师咄咄逼人的揪住希拉斯同性行为如何如何不符合道德时,希拉斯的辩护律师掷地有声的指出,同性恋在法律范畴内是无罪的,希拉斯没有任何值得被法律审判的地方,与此同时,道德是道德,法律是法律,每个人的道德标准都不一样,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有权利按照自己的道德标准生活,但没有人有权利按照自己的道德标准对他人实施犯罪。
这段辩论,深刻的阐释了,什么叫做民主与自由!


民主不仅仅代表着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管理国家,更代表着要维护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比如一个以异性恋为主的社会中,同性恋群体的隐私权。所谓自由,则是在法律框架下,每个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而不需要接受任何人强加给他的道德标准。
最终希拉斯教授赢得了这场官司。
由于中国人对同性恋的接纳度比较高,即便不能接纳,也不至于像印度人那样仇视这个群体,因而我们很容易认为这个电影反映出了印度的落后。
事实并非如此。在一个受宗教文化影响如此深的国度,在一个普遍都未能接受同性恋的社会,希拉斯的官司能获胜,体现了印度对民主与自由的尊重,起码在司法与制度层面,它不是落后的。
可是,一个国家的民主和自由,不仅需要落实在制度和司法上,还需要整个社会大众以一种契约精神去配合它:只要不违法,就必须得包容那些和自己不一样,甚至容忍让自己反感的人与你共存。
影片中印度社会对少数群体的仇恨、排挤,是有违民主社会所奉行的包容价值观。从这个层面来讲,印度确实是落后的。
希拉斯教授在官司胜利后,曾表示想要去美国,因为只有在那里,他才能活下去,最后他没有去成美国,选择了自杀,因为在印度,他活不下去。
影片并不旨在说服观众去接纳同性恋,而是告诉你,你可以不接纳,但应该包容它的存在,即便不能包容,也必须容忍它的存在。因为,这才符合民主精神,也是对自由的捍卫。正如圣雄甘地所说:“不宽容本身就是一种暴力,是妨碍真正民主精神发展的障碍。”
这部同性恋题材作品的新颖之处,就在于它维护的不是同性恋群体的利益,而是民主社会的价值观。
在民主和自由理念的指导下,印度拥有先进的制度与司法,但社会层面,却非常落后,为什么?因为大部分印度人没有明白,民主和自由不仅是用来指导政府的,也是用来规范民众的,他们不能容忍被自己划为异类的人群,所以虽然在法律上,已经废除了性别歧视、种姓制度、宗教敌对等等一系列有违民主和自由精神的传统,却并没有真正改变印度社会,因为民众的配合度太低了。
大多人认为黑公交轮奸案只是印度女人地位低的表现,其实深层来看,这体现的是印度人依旧习惯把自己的道德标准强加于别人,甚至为此犯罪也觉得理所当然,黑公交轮奸案的主谋认为受害者的行为破坏了(他的)道德,对她施暴只是惩罚其道德堕落的正当手段。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公众只追究希拉斯的道德问题,却忽略那些侵犯他隐私的人,所需要承担的罪责。
2014年,身为印度教徒的莫迪出任印度总理后,其很多缺乏包容性的理念和言论,更加剧了印度社会的撕裂,发生了多起印度教徒针对穆斯林的暴行,一名16岁穆斯林男孩因为吃牛肉遭到20余名印度教徒殴打,最终不治身亡,就因为印度教有圣牛文化,吃牛肉触犯了印度教徒的道德观......
本片的主旨可谓直击印度社会现状,来的正是时候!
讲真,中国人在这方面没资格批评印度,看看网络里的那些言论,有时都很想笑,似乎人人都开口闭口的谈民主与自由,但是又有几个人真正尊重它的?对于异见者,大多数网民并未能包容,经常会对其进行谩骂,甚至发动一群人搞网络暴力,从思想层面上来说,大多数中国网民都是独裁者,企图用自己的道德标准去规范所有中国人。
还是举一个关于女性的例子。
身为女性,我不认同处女情结,但是如果一个男人想要找个处女结婚,我不会抨击他,毕竟这是他的自由和权利,但如果他因为自己的处女情结,去抨击所有发生过婚前性行为的中国女性,那我绝对反对,因为那只是他个人的道德标准,他无权把自己的道德标准强加在所有中国女性身上,他再怎么鄙视非处,也得忍着!
最后影片用字幕显示,在2013年12月12日,印度高等法院又将同性恋重新入刑。
这可真是令人猝不及防!在法律的框架下,包容不同道德标准的人,看起来很容易,但问题是,区分法律和道德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别觉得印度在同性恋问题上,显得大惊小怪,那只是因为这个议题在中国接受度比较高罢了,想想看,作为民主灯塔的美国,截止2014年底,仍有21个州将通奸视为刑事犯罪......每个国家,在法律与道德的界定上,都有自己过不去的坎儿!
然后,你再想想,你能接受大麻合法化吗?你能接受人兽交合法化吗?当以民主和自由的名义,一再放松法律的约束时,你真的会觉得纠结!
最后,我想说的是,本人完全能够接纳同性恋,并向影片奉上深深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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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格尔Aligarh(2015)

又名:阿利加尔

上映日期:2015-10-30(孟买电影节) / 2016-02-26(印度)片长:114分钟

主演:马诺杰·巴杰帕伊 拉吉·库玛 苏米特·古拉蒂 迪娜兹·伊拉尼 

导演:汉萨·梅塔 编剧:阿普瓦·阿斯拉尼 Apurva Asrani/伊莎妮·班纳吉 Ishani Banerj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