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10-02

简爱:无关电影评论的题外话

《简爱》中为什么罗切斯特先生不能跟妻子,就是那个疯女人离婚?

看小说和电影《简爱》时,心里一直搞不明白,既然一开始女方及家人就有意隐瞒女方的疯病,罗切斯特为什么不和那个疯女人离婚呢?为什么一定要等到疯女人在大火中纵身一跃而亡,而自己被熊熊大火烧成残废才心安理得呢?难道说这样才和简爱相配吗?以下是百度知道的答案,不知是否确实,我也无从考证。

英国历史上一直由教会负责婚姻的缔结,采用的是教会的法则。因此结婚、离婚都由教会管辖。英国也不是没有离婚的先例,最著名的是国王亨利八世(1509-1547)与西班牙籍王后凯瑟琳的离婚事件。凯瑟琳原来是亨利八世的寡嫂,按照父亲亨利七世的意思,并向罗马教皇申请后,嫁给了亨利八世。后来亨利八世以凯瑟琳未能给他生育子嗣为理由,向罗马教皇申请离婚,而当时罗马教廷并不想得罪有强大势力的西班牙,没有批准。亨利八世为向罗马教廷施加压力,从下令停止向教廷交纳教税,直到没收教会财产。教皇恼羞成怒,宣布开除亨利八世的教籍。在当时受宗教改革思潮影响者的鼓吹下,亨利八世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宣布英国教会脱离罗马教廷,自任英国教会最高权威。从此英国教会被称为圣公会,与教廷领导的天主教划清了界限。可是这场为了离婚闹出的“宗教改革”,只是使亨利八世自己实现了离婚的目的,对于广大的国民,并不是一个可以援引的先例。

不过实际上到了《简爱》写作和出版的时候,英国的教会已不是确定婚姻关系的唯一权威,国王的世俗法院系统已经具有越来越大的发言权,从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后,普通法院开始接受违反婚约的诉讼。国会也逐渐开始制定有关婚姻的法律,1753年制定的第一部《婚姻法》确认了教堂婚姻仪式与效力。1836年进一步的《婚姻法》又规定结婚可以采用世俗登记婚制,也应经21日明确的公示。这个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如果男方提起,只能以女方通奸为条件。而且当时的离婚手续非常复杂,先要证明有以上这些情况确实已发生,而且还要经过教会先宣布“合法分居”,然后再进行普通法院的离婚诉讼,要花费很大的一笔钱。

夏洛蒂·勃朗特是在1846年创作《简爱》的,她没有写故事发生的具体时间,如果是以创作的时间为准,而故事男主角罗切斯特是在故事发生前15年结婚的,那时确实没有允许离婚的法律。而在1846年,以女方发疯为理由也是无法提出离婚的。小说出版10年后,1857英国颁布了第一部《婚姻诉讼法》,设立了专门的离婚法院。允许女方以男方乱伦通奸、虐待、遗弃超过两年等理由提起离婚。离婚才开始成为一件可以操作的事情。而真正意义上的离婚自由,则一直要等到20世纪50年代以后的法律改革了。

简爱Jane Eyre(1983)

主演:泽拉·克拉克 提摩西·道尔顿 Carol Gillies 

导演:朱里安·埃米亚斯 编剧:Alexander Baron/夏洛蒂·勃朗特 Charlotte Bront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