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片子中的Capote都是矛盾的,多面的。他的目的从来都是他的作品,从开始他就声称,他是要写谋杀对小镇的影响,才不管是不是可以破案。在小镇里,为了搞好关系,他大肆吹嘘自己和名流,演员的交往。而回到纽约,他又像一个爱炫耀的说书人,兴致勃勃的讲他的历险和他的新书,以及忙着传播各种最新的八卦。他找律师为两个罪犯辩护,因为他们的死刑而失魂落魄。可是当死刑的执行一拖再拖的时候,他又希望他们快点被执行(只有执行之后,他的书才会被出版)。“Capote”中对他的动机描写的更为有趣,也更冷酷,他开始为Perry和Dick找律师,是因为他的时间不够,不够他搜集足够的资料,而最后他抱怨案件居然上诉到了最高法院,拖的太久,对他不公平,是一种折磨。死刑执行以后Capote打电话给哈珀.李,说他做了一切该做的,可是救不了他们,哈珀.李一边安慰他,一边却否认了他这种自我安慰的说法“Maybe not,because you did not want to.”。人不死,就没有书了。
影片中的哈珀.李(Harper Lee)虽然以Capote的助手面目出现,但是却是美国文学史上一个重要的人物,她是Capote小时候的邻居和一生的朋友。她的作品“杀死一只知更鸟”,“To Kill A MockingBird”,获得了1961年的普利策奖,“Infamous”在影片开头就讲了这个事实,时间好像不对。“Capote”中则通过其他作家问她是不是写了一部儿童作品,而她却含笑承认,狠狠刺了一下纽约知识界的性别歧视(其实该作品是关于各种偏见的法庭片)。后来这部作品在1962被改编成电影,由格里高利.派克主演,获得了三项奥斯卡,包括影帝。据说Capote一直暗示,“杀死一只知更鸟”有一部分,甚至是全书都是他写的,但也有证据说,他自己也承认哈珀.李独立写了一部好作品。有意思的故事,有意思年代,有意思的人,好像连天才都一起长大,想不被人记住,研究,翻来覆去的拍成电影,也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