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本人的时光网日志,原文地址 http://content.mtime.com/review/228927538
在说剧之前,先说下书和作者。
(我尽量说得不那么无聊)
(一)关于作者
原著作者安东尼特洛普(Anthony Trollope)并非那种灵光一闪的天才作家,也不是衣食无忧专心从事写作,作者揣着自己的文学梦想不断工作学习,提升自己,30岁才开始写作,42岁出版第一部长篇小说,最后大器晚成,成为维多利亚时代畅销书作家之一。
作者小时候家境贫寒,经常搬迁躲着讨债的,父亲做过失败的律师和农民,母亲却是个成功的文人写手,最后出版很多小册子养家糊口,甚至支持特洛普上了中学和大学,特洛普后期写作受到母亲影响和支持颇多。作者成年后,进入英国邮政系统当了公务员,当时应该算个新鲜行业,好不容易谋到个稳定差事,体制内兢兢业业干了一辈子后,在退休前8年灰心裸辞,没要一分钱的退休金。职业生涯充满了平淡无奇和勾心斗角,但作者却非常敬业能干没有摸鱼躺平,从一个小职员开始,被上司各种穿小鞋后外派爱尔兰,西印度群岛,美国和埃及,又回来折腾一圈做到“英国东部邮递马车业务总监”这个位置,也不知道是个多大的官,反正作者本人非常不满意,但又没有晋升通道,人也老了。原因应该在作者作品里可以看出一些,就是总管不住自己那张嘴啰嗦一些多余的感叹。特洛普职业生涯最大成就据说是“发明”了投递信件的邮筒(Pillar Box)这个公共设施,以前每条街都有个,见过的估计都是老人了。
不过也像现代人一样,作者基本上过着上下班的割裂人生。
特洛普的作品里很少出现和自己的职业有关的故事情节人物,即使有,基本是作品里面一个令人不愉快的角色,他喜欢写牧师医生律师政客以及暴发户这些中间阶层人物,作者经常出差,就带个便携工作台在火车上写作,除了到处跑业务的新鲜感外,似乎这个职业并没有带来那么多的快乐。特洛普和文学史上其他有名而且上班的作家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别人貌似拿写作当主业,上班是个酱油副业,比如托马斯哈代,石匠出身,工作几年攒了钱给自己修了个家然后专心从事写作,以自己的职业经历为参考塑造了《无名的裘德》里面的男主。再比如卡夫卡生前是个卖保险的,作者本人社恐,又脱离不了源生家庭和职业,然后把自己的扭曲体验写在《变形记》里面,尽管卡夫卡本人保险事业其实一帆风顺,大家记得卡夫卡,是因为卡夫卡的作品比他的保险卖得更好,虽然是他死了以后。
特洛普日常996之外利用业余时间写作,异常勤奋非常多产,出版了40多部小说,还有一些诗歌散文传记游记短篇之类。而系列小说其中很大一部分,故事基本发生在一个叫巴塞特(Barsetshire)这个虚构的地方,原型是英国的南部小镇乡村,作者以该地方的风土人情世故为基础故构建了一个“巴塞特元宇宙”,参考地点上大致位于英国南部靠海的索里兹伯里(Salisbury)市附近。这里这里阳光明媚,充满和谐,还保存着一些中世纪的古老遗风,没有雾都和孤儿,没有北方那样资本和铁路的鸡飞狗跳,也没有飘着白色棉絮的地狱工厂,目之所及都是田园牧歌般惬意生活。
当然这些都是作者的一厢情愿,作者打造这样一个和谐社区是选择相信人世间的美好,这是作者最宝贵的真诚,尽管这种真诚会让小说最后看起来有些不真实。比起特洛普的作品,也许读者更容易被作者本人积极人生态度感染,即使遭受生活的荼毒,也依然元气满满相信有情人只要不忘初心也可天降财富终成眷属。
(二)关于作品
原著发表于1858年,是特洛普的巴塞特(Barsetshire)系列小说之一,也是作者的第二部长篇小说。
《索恩医生》和巴塞特小说系列人物之间存在一些关联,在特洛普1857年的成名作《巴切斯特塔院》(Barchester Towers)里面的医生,是《索恩医生》(Doctor Thorne)里面主角索恩的远房亲戚,书中也提到索恩祖上(Ullathorne Family)来自巴切斯特,世代行医,到索恩医生时,由于和家族疏离和自己兄弟的丑闻,最后搬离了巴切斯特来到郊区Greshamsbury庄园,作了Greshams府上家庭医生。然后书中另一个对剧情走向至关重要的狠角色Sir Scatcherd——该角色是故事冲突的起源,推进动力和结尾关键要素,也来自巴切斯特,他发迹后参加竞选也是在巴切斯特。这种风俗画般做法有些类似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系列和哈代的“威塞克斯”系列,好像19世纪厉害的小说家最后都会自成一套体系,构建一个完美的元宇宙。
到出版《索恩医生》时,作者已经43岁人到中年,少了几分不必要的浪漫多了几分多余的犀利洞见,啰啰嗦嗦看破也说破,比如感叹弗兰克要是有21岁的心加上42岁的脑子就好了,书中重复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弗兰克必须娶个有钱的”(Frank mus marry money),从弗兰克的爹妈到他七大姑八大姨以及周围亲朋好友对其轮番洗脑,只有相亲对象富婆邓斯特博小姐(Miss Dunstable)反而劝其保持人间清醒,弗兰克于是跑剑桥去读书躲家里催婚(当时富家子弟上剑桥念书是件很容易的事情)。整个作品当中,没有多少留白的意境和遐想让读者去YY,通篇行文添油加醋大白话,人物描写带一点滑稽莫名喜感,字里行间渗透着作者成熟的油腻智慧,有点像个吐槽段子手,但作品本身又给人特别真诚的感觉,人物角色形象栩栩如生令人感动。剧情没有什么拐弯抹角的地方,有一定的戏剧冲突,但基本展开乏力,没什么猛料和劲爆内容添一把火,又喜欢比较冗长地娓娓道来,如同高开低走的注水剧。最后结尾毫无悬念,“坏人”路易少爷(Louis Scatcherd)莫名领了便当,女方获得了意外之财,各方矛盾通盘化解,一切都是钱的问题,最后普大喜奔成双成对大团圆,似乎把作者说成是男版的简奥斯丁或者盖斯卡尔夫人也不为过。
也许这样很对当时人的胃口,作品大卖,或者说,把一个故事讲好不是作者的本意,作者通过虚构巴塞特这样一个社区邻里,获得完全沉浸式的体验,忘掉一些尘世的烦恼。对于作者来讲,似乎剧情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是里面的人情。
(三)书和剧的情节比较
相比《索恩医生》书中平淡无奇的弱鸡情节,剧则把重点放在演员的颜值和精美的服化道,做得非常考究,毕竟是《唐顿庄园》的主创Julian Fellowes出品,至于剧情,基本已经浓缩到极致,连对白都只用了原文中的几个词来隐射一下。
比如剧开头的谋杀场景其实是书的第二章中间部分内容,书里面场景是在农场大门入口,Scatcherd醉酒持械故意谋杀,剧里面里处理得像个过失,然后镜头就一晃过了20多年,男二鲜肉弗兰克和女主玛丽就你情我爱谈婚论嫁了,已经快进到书中第八章内容。
原书500多页,里面人物情节也非常多,有很多政治竞选,社区八卦,贵族交际以及行业内卷等细致入微的描写,书开头就花了很多篇幅交代了Greshams庄园从一度阔气到陷入债务抵押房产的原因,是Greshams庄园老爷参选巴切斯特市政议员,白花了大把钱,结果还没选上。而这些剧里面完全省略,好像庄园一开始就负债。再比如剧中的Scatcherd 爵士竞选国会议员,书中也占了不少篇幅,详细写了托利党和辉格党两派候选人(也就是剧中的Mr Moffat 和 Sir Scatcherd)怎样拉票造势,背后的靠山大佬的态度,各自竞选班底成员台前幕后的暗箱操作,投票当天又怎样互泼脏水抹黑对手,后来Scatcherd倒台酗酒领便当,也是因为竞选舞弊。总之书中这段浓墨重彩的腐败情形不亚于马克吐温写的《竞选州长》,主要是当时英国以及后来进入“镀金时代”的美国,政治上当时都属于政党分赃制阶段,竞选的乱象即使经过数百年的纠正,至今也依然无法彻底根除政治庇护和权力寻租。在剧中,这一段做了极其简化的处理,只有竞选演讲当天那段,Scatcherd最后一票险胜的刺激情节,剧中全部删去,反而安排了弗兰克,索恩医生和邓斯特博小姐为候选人Mr Moffat站台这个小说中没有的情节,最后编剧也不等Scatcherd书中过了三个月国会议员的风光日子,直接选举当天晕倒抬回家剧中过了20分钟了便当。总之这个书里面的重要的狠角色到了剧里面似乎一文不值。
剧情类似的改动非常多,不相关的人物情节基本全部省去,很多不同时间和场景的戏,剧中合并到一个场景中完成,只剩女主玛丽和弗兰克的爱情主线,以及一段邓斯特博小姐和弗兰克的插曲,和Greshams庄园的债务危机。总之,书中很多乏味的情节,剧中确实帮观众省去了这个麻烦,但同时那个Greshamsbury社区邻里氛围也大为逊色,远不及后来主创在《唐顿庄园》里面打造的社区氛围。
所以,整个剧看下来,就只有演员的颜值和精美的服化道了,和原著已经相去甚远。现在改编后的尴尬地方在于,如果光看剧名的话,可能以为是个医务剧,结果看剧后是个言情剧,如果再读原著的话,看起来又像个政治剧。
(四)书和剧的角色比较
书和剧的角色塑造方向上基本是一致的,只是有些地方做了不同安排,说下四个剧和书都着重塑造的人物。
(1)索恩医生
书和剧都把索恩医生作为主角男一号,但索恩医生作为男主的戏份并不充足,这个书里面也是一样,很大篇幅给了鲜肉弗兰克,而且书并不完全是站在索恩医生的视角。相比剧来说,书偏向于群戏,而剧突出主线,剧里面弗兰克几乎反客为主,毕竟观众老是盯着一个老腊肉看不免无聊,虽然主演汤姆霍兰德(Tom Hollander)演技非常到位,把一个傲慢自尊怼人不倦又无比真诚的索恩医生演绎得很传神,和我读书时想象的几乎一模一样。作者对这样一个角色有着异乎寻常的强烈认同感,比如索恩医生和作者本人当时写书的年龄相仿,为人真诚,作为中间人又非常能干,对各方意思心领神会,打理妥帖井井有条,但又有自己的一套原则,并且遇到不爽非常能喷人,这方面其实像极了作者本人。
由于这个角色全剧演得最好,汤姆霍兰德一个眼神就让你知道男主在想什么,人物角色形象已经非常丰满,这里只需提供一些男主的补充材料。
作为一个医生,书和剧对他医术方面的展现,其实都比较乏力,没有非常正面的描写,书中甚至都没出现几个专业的医学词汇,剧中则展示了一些医生问诊的日常操作,主角的医生形象其实比较单薄。书中对他行医方面描写更多的是侧面描述,比如Lady Arabella 未采纳索恩医生的建议,最后自己的四个小孩不幸夭折,虽然和索恩医生总是互相看不顺眼,但家人身体健康还是刚需,默认了男主的傲慢态度,然后转头和自己老公吵架发泄转移医患矛盾。还有索恩医生书中既当医生又当药剂师(剧中似乎没有交代),行医卖药脚踩两只船,降低自己的身份,为同行不耻,大概医药分家是中世纪行会制度的惯例,行医的看不起卖药的。书中提到索恩医生一些行医的先进理念,但又没具体展开说,只提到他和同行Fillgrave(该角色剧中省去)在《柳叶刀》上的唇枪舌战互相诋毁(现在几乎不可想象《柳叶刀》可能在当时这么不正经),以至于两人行医需互相回避,不得同时会诊同一病人。
索恩医生一直单身,剧中没有做任何交代,书中简要提及索恩向一女子求婚,得到对方答应,但后来因为索恩兄弟的名声和索恩与家族的矛盾,女子最后拒绝了男主,而且是在男主人生变故遭受打击最需要安慰的时候。索恩医生最后发现只剩自己和自己的职业,于是从巴切斯特市搬出来,自立门户,出于骄傲,再也没有联系过该女子,也没任何结婚的打算。
男主好像更主要的事务,是帮Greshams老爷处理债务问题,像个私人财务助理,书中也对此着墨甚多,索恩医生大体上是个精明能干的人,深得老爷信任,也得到Scatcherd爵士信任,Greshams老爷把庄园附近最体面的房子给他住,Scatcherd爵士添加他为自己的遗嘱执行人还给一笔小费。从这种依附关系上,可以看到古老的骑士或者陪臣对封建大领主尽义务的中世纪遗风,后来这些骑士或者陪臣成为了英国独立的乡绅阶层(Squire)。但实际上索恩认为自己家庭名望不比老爷差,老爷只是娶了个贵族太太,并不是索恩医生有什么非分愿望,而是骨子里的骄傲,虽然服侍Greshams一家二十多年,但索恩并不觉得低人一等。因此,索恩医生也认为玛丽和弗兰克在一起,没有什么配不上的地方,不惜屡次和雇主夫人侯爵的女儿Lady Arabella大吵。
正因为这样的安排,索恩医生成了个把各方人物和势力都串联起来的人物,站在这个视角,可以看到整个Greshamsbury社区从上到下的全貌,读起来对这个社区会更有代入感,我想也是作者把他设为主角的原因之一。作者详细描述以及剧中展示最充分的,是索恩为人正直的德行,这种德行书中说源自对家族荣誉的傲慢,也出于这种正直的傲慢和真诚的大爱,索恩医生收养了哥哥的私生女玛丽。
最开始,索恩医生完全出于之前的承诺义务,答应被兄弟玷污的受害女子(也是Scatcherd的妹妹,剧中省去),将玛丽寄养在一个农夫家里,期间索恩医生经常探望,等到6岁时,送玛丽到巴斯(Bath)去念书,到12岁玛丽初长成,索恩医生已经从单纯义务已经变成了爱(书中描述是personal love),决定把她接回家。索恩医生为了好好照顾玛丽,一改往日邋遢样子,还把家里精心装修布置,完全是把玛丽当亲生女儿宠成女王与之相依为命。
这种无私的爱,个人觉得是为了弥补早期恋爱的挫败经历。长期以来,男主的爱无法有个正常表达的渠道,也无法和女性建立亲密关系(相反索恩医生和男性角色相处融洽显得有安全感),这种亲密关系会触发早期的创伤体验(遭到拒绝),因此索恩医生用傲慢伪装自己,甚至不惜屡次和雇主夫人侯爵的女儿Lady Arabella大吵。本质上这种傲慢里面夹杂一部分自虐和惩罚的倾向,潜台词是“我之所以单身全怪你”。而女儿这角色提供了一个这种爱可以安全表达的渠道,不用担心遭到拒绝,可以名正言顺毫无保留地全身心投射到对象身上,同时索恩医生又有足够多的理智,不把这种爱变成一种控制,而是给了玛丽充分的自由和人格独立成长空间,因此剧中索恩医生和玛丽这对“父女关系”是天然和谐的,对于玛丽来说索恩医生是个完美的“父亲”。
索恩医生的为人正直无私体现最棒的地方,是告知了Sir Scatcherd 以及玛丽本人的身世真相。Sir Scatcherd 立遗嘱时候,规定如果万一自己儿子30岁(书中是25岁)前死了,财产归自己妹妹最年长的孩子继承。最开始索恩医生听说这个决定时,做了一番思想斗争,索恩医生视玛丽为亲生女,担心玛丽知道自己身世以及另一个有钱的舅舅后,会离开自己;但索恩医生也为玛丽的将来做打算,不能放弃可能会属于玛丽的财产,同时这样瞒着作为一个Scatcherd的中间人,并不诚信。
男主的结局在书中和剧里面有些不一样,剧中为了增加他作为男主的戏份,安排最后在弗兰克和玛丽的婚礼舞会上,和邓斯特博小姐暧昧情话,一起跳圆舞曲,似乎两人有了眉目。书中比较平淡,邓斯特博小姐确实来参加婚礼,而且成了玛丽的闺蜜和伴娘,但没有和索恩医生发生任何事情。书中索恩医生的远房亲戚,得知其侄女获得巨额遗产,又嫁了个好人家,跑来攀亲带故和索恩医生和解,这种亲戚真不如不要。然后书以索恩医生再次获得各方信任,拒绝享受天伦之乐继续在Greshamsbury社区当医生,维持自己的体面和尊严作为结尾,似乎是作者职业操守的代入。
(2)玛丽
剧中女主玛丽相当漂亮,美得很自然,不做作,表里如一。在书中描写是“一点也不高,一点也不炫耀,手和脚都很小巧,有一双聪慧发亮的眼睛但又不会咄咄逼人,深黄色头发梳理得很平整,嘴唇很薄但说话时又充满活力”“她是我故事的女主,因此必须非常漂亮,实际上她的心灵和内在品德给我的印象比她的外表更加清晰”。剧中女主亭亭玉立,落落大方,气质出众,比书中描写的颜值更高。
这样遗世独立的南方佳人,弗兰克怎能不一见倾心,况且他们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
女主最大的德行是对理智和情感的完美驾驭,有自知之明,内心善良又可以不卑不亢,最后守得一份万年真爱修成正果,虽然是作者安排她获得一笔丰厚遗产,继承了Boxall Hill庄园,成为Greshams庄园最大债主,扫清了她和弗兰克结合的障碍。似乎作者想强调,女主玛丽获得幸福,是靠一套美德的善报。就像《圣经》中说的“温顺的人有福了,他们必将承受土地”(Blessed are the meek,for they must inherit land)。
在时下看来,这样的女主形象似乎比较弱,翻身靠不劳而获的意外之财。但当时社会情况基本如此,女主选择余地很少,得嫁个好老公才能获得幸福,无法像现在的爽剧那样开挂。另外,如果能像现代女性那样靠一番打拼成就自己,那还要鲜肉弗兰克干嘛,这样的故事在当时估计就卖不出去了。
女主虽然最后选择了随缘,也知道弗兰克在追求邓斯特博小姐的事,但也并非没有怨念,比如玛丽知道自己和弗兰克在一起不会有什么结果,在弗兰克的成年生日舞会上一直躲着,但看到弗兰克和自己的闺蜜Patience Oriel调情(剧中是跳舞),心中还是黯然神伤,回家路上不争气的眼泪还是流下来,对闺蜜的“背叛”一会恨之入骨,一会又恨不起来,责怪自己不敢大胆接受弗兰克的追求。
剧中为表现女主的善良,增加了她照顾病入膏肓的Sir Scatherd 的情节,相当于变相的认亲,让角色间联系更加紧密,同时也为后面女主获得遗产增添一些合理性。书中这一段并没有,Scatcherd知道玛丽是自己姐姐的女儿,作者并没有安排他们见上一面。
如果没有天降巨额财富,我认为女主一样也会获得个人幸福,虽然不一定是跟弗兰克在一起。主要原因是女主内心强大而且懂得感恩。剧中和书中,都表露过女主对财产和婚姻的看法,那就是不能只为了钱结婚,因此评论说“奥古斯塔(Augusta)为钱和一个自己不爱的对象结婚,才是降低了自己的身份”(实际奥古斯塔有自己的难处,为家庭做出了牺牲,嫁个有钱的俗人Mr Moffat 然后自己也不爱,因此对弗兰克没有尽到责任很生气向Lady Arabella“告发”了弗兰克和玛丽的私定终身),实际行动上,女主也拒绝了自己不爱的路易少爷的追求,这里心疼下路易少爷已经这么腰缠万贯了为何还执迷于获得真爱。女主被Greshams庄园驱逐后,几年都躲着弗兰克的询问探视,圣诞节和闺蜜Patience一起过,忍受周围人的闲言碎语,也没有任何怨言,因为Greshams一家过去对她不薄,她依然可以和闺蜜Beatrice偷偷往来,对弗兰克的真爱依然如故。
实际上,书中弗兰克两次向玛丽求婚,玛丽从来没有拒绝过,但也没有答应(剧里面弗兰克第二次求婚玛丽嘴上没说但两人已经吻上)。弗兰克说“只要你回答不,我就马上离开”。实际女主无法回答是,也无法回答不。弗兰克之前也因玛丽这样犹豫不决的态度,觉得玛丽不爱他,有了在舞会上和玛丽闺蜜Patience调情的一幕。所以作者感叹恋爱白痴弗兰克要是有21岁的心和42岁的脑子就好了。只有女主在经历了一番变故历尽艰辛忍气吞声获得财产的虐恋后,终于可以在书结尾部分面对真爱扑在怀里说彼此再也不分离。似乎弗兰克唯一做到的,是经历家人的七嘴八舌和自己的疑惑后,还是找回了不忘初心。
(3)弗兰克
翩翩公子弗兰克除了一表人才外,似乎没有什么其他优点,当然也没有什么其他缺点。书中为了增加他的男子气概,安排他当街鞭打抛弃自己姐姐奥古斯塔的Mr Moffat,为此还蹲了几天班房,被老爷保释出来,老爷教训儿子时心中其实窃喜儿子为自己出了一口恶气。这些情节剧中省去。
这位公子气质出众,仿佛带上了主角光环,最后如愿以偿娶了个有钱的(marry money)同时获得一份万年真爱。幸运光环是如此眷顾他的气质,以致主创Fellowes把他(演员Harry Richardson)安排在最新的美剧《镀金时代》里面做了罗素家大公子拉里(Larry),和女主玛丽安(Marian)暗生情愫,而女主也是作为侄女投靠在姨妈家,为人处世方面又有些玛丽的影子。
原来主创16年就盘算好了。
鲜肉弗兰克为人诚恳随和,与世无争,是个正派绅士的样子,没有娘家那边趋炎附势的小心眼,也得到索恩医生的认可,由于是家里唯一的儿子,从小被宠到大,从来没有为钱操过心,也不知人生的酸甜苦辣,老爷对于败光家里的财产而不能给儿子留下什么钱感到非常愧疚,但弗兰克很轻松表示实在不行的话自己可以去上班,去个律师事务所当个跑腿啥的,能养活玛丽就行。而家里指望他娶个阔太太,上班什么的有损体面和尊严,用弗兰克姑妈女伯爵Courcy话讲体面生活就是处在一个“不仰人鼻息的位置”(independent position),于是弗兰克满21岁就给赶紧安排相亲对象催婚,去剑桥念书哪有结婚重要。所以,怪不得贵族阶层最后必然衰落,似乎这套观念违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只能说弗兰克有一颗年轻的心,运气也太好,简直就是被爱神抚慰过的男人,连路易少爷的亲妈比起他来都更爱弗兰克。(书中说法是Lady Scatherd早年做过弗兰克的奶妈,以至于给路易奶水不够,营养不良,发育不好)
弗兰克和相亲对象邓斯特博小姐交流后才最后坚定自己爱的是玛丽,从此再无动摇。至于邓斯特博小姐,显然对这么鲜肉还是有点动心的,但作为人间清醒,知道对方也是出于家庭压力要娶个有钱的,因此也逢场作戏,只是两人最后交心长谈至深夜互表诚意(剧中不到5分钟),成为挚友。邓斯特博小姐鼓励弗兰克遵从自己内心,不要为了钱就把自己和一个不爱的人一辈子绑定在一起,这样闲适的生活毫无意义。(剧中这一段的对白改的更精彩)
至此弗兰克开始向一个成熟男人方向转变。先是回去和家里摊牌,不惜和母亲Lady Arabella大吵,但也没有和家里决裂,而是采取暂时回避,去了剑桥念书,提升自己。只是这期间一年和玛丽没有见面,后面在Boxall Hill庄园再次相见,弗兰克抓紧时间再次表白,玛丽依然无法做决定,但弗兰克已经明白玛丽的心仍然爱他,弗兰克还需要等待更好的时机,虽然最后还是靠作者安排女方获得财产各方矛盾通盘化解。
(4)邓斯特博小姐
邓斯特博小姐算是剧里面对书的改动最大的角色了,书里面并没有说邓斯特博小姐是美国人,而是来自伦敦,家里靠卖“黎巴嫩油”(Lebanon Oil)发了财,至于这是个啥产品可以卖得这么好作者和剧里面也没交代,总之求婚者纷至沓来看上了这笔巨额财富。看来Fellows早就在构想欧洲旧贵族攀上美国有钱人的故事了,尽管这种情况在作品出版的1858年并不常见。
剧中邓斯特博小姐颜值颇高,像《乱世佳人》里面说话带一点美国南方口音,抢了女主不少戏份,当然这样也可以让剧更好看。书中对邓斯特博小姐外貌描写其实一般,原话是“当然没有美到弗兰克喜欢的那个地步,而且看起来比自己至少大10岁”,另外邓斯特博小姐坦露自己并不漂亮,看见长相漂亮的年轻人,感觉像看到的神圣之物一样。邓斯特博小姐实际上有某种人间清醒的自卑情结,刀子嘴豆腐心,用外在高冷掩护内心脆弱,出入上流社会追求者无数却没有一个是真爱自己的,都是看上了自己的钱。而剧中,没有深挖邓斯特博小姐的内心体验,而是塑造成一个逢场作戏的高手,只有和弗兰克对谈的那一段,让你感到这个角色遇到真正坦诚的人,也可以放下戒备,交出一片真心,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而对Mr Moffat 追求自己一眼就看穿对方动机不纯,两句话就呛到对方。显然剧中的塑造的邓斯特博小姐形象,比书中显得更加坚强和独立自主,气场如女王。
剧中另外的安排就是她和索恩医生的两场戏,都比较简单,书中都没有。在竞选那段,索恩医生和邓斯特博小姐寒暄几句,索恩医生几个眼神就会意到这个女人的非凡之处;最后面婚礼舞会的戏上,索恩医生主动开始“调情”。感觉这对CP其实很般配,邓斯特博小姐剧中就是女版的索恩医生,主创脑洞不错,虽然书中没有这样写。
(五)剧和书共同的问题
作品总体上比较平淡,并没有什么深刻地方,也不需要做很多展开解读,剧的氛围更是轻松自如,画面风和日丽,凸显其皆大欢喜的结局。
最后说下剧和书都存在的一个硬伤,也是逻辑上无法自洽的地方。
根据剧情,Greshams庄园的财产在故事一开始就已经抵押了2/3给了Sir Scatcherd,包括都铎样式建筑的Boxall Hill,而索恩医生正好是这笔交易的中间人。然后Greshams老爷为了嫁姑娘(奥古斯塔),出了一笔丰厚的嫁妆又把剩下的1/3也抵押出去了。然后Sir Scatcherd死了以后,债权由路易少爷继承,根据遗嘱索恩医生继续是这笔交易的中间人。然后路易少爷也领了便当(剧中是坠马,书中是酒精中毒),玛丽最后继承了所有权益。
剧中以上三人似乎都无法行使“取消赎回权”(foreclose)。从某种角度说,Greshams庄园的老爷已经是个老赖了,完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作者虽然没有把庄园的财务报表放在书里面,剧中有个庄园老爷拿放大镜看财务账本的特写镜头,看到一个负数,有可能说明庄园已经没有偿债能力。
所以剧和书中都只能做模糊处理。就是每当债权人要求索恩查看庄园权益,考虑是否应该把Greshams一家赶出去的时候,索恩医生就岔开话题,然后作者只好安排他们领便当,然后遗嘱规定庄园的债主权益暂由索恩医生打理,把这个事情拖延下来。而最后传到玛丽手上,肯定不会要求“取消赎回”。
索恩医生变成这笔买卖实际幕后操盘的人,产业最后落到他们家族手上了,是不是细思极恐,如果索恩医生心术不正的话。
像这样大的利益纠纷,这种处理估计也只有放在小说里面了。真实的结局,可能会更像托马斯哈代在《苔丝》里面描写的暴发户亚力克(Alec),不仅买了德伯维尔家所有产业,还把德伯维尔家的贵族姓氏也一起买过来了。
所以,作者选择相信人间的美好,是作者最大的诚意。
(完)
P.S.
剧中有个年代BUG,服化道都按作品出版年份1858年19世纪中期样子做的非常讲究,但结尾婚礼舞会上跳舞的曲子瓦尔德退费尔《溜冰圆舞曲》写于188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