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是在《南方周末》和《人民法院报》上看到的有关云南山区马背法庭的图片报道。对于幅员辽阔而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均衡的当代中国,看到我们的同行在那样一种艰苦条件下以他们的方式运行着司法机器,感动亦感慨良多,但并不感到奇怪、陌生。

在我们的身边,总是有一些人过着我们可能无法想象或无法接受的生活,以及为了生活而工作,或者为了工作的生活。也总有一些人并不拿大片、票房当回事,而愿意把这些来自现实生活的新闻素材或小说故事搬上银幕。在我看来,《马背上的法庭》与《那山 那人 那狗》、《可可西里》、《天狗》等影片可以归为一类,再往前推,可以追溯到《押解的故事》、《《被告山杠爷》、《秋菊打官司》。它们介于主旋律与文艺片之间,以现实眼光、用电影作载体、反映社会问题;它们有故事,又富于写实性;他们较少煽情,也不刻板,更不荒诞,我称之为社会片。是我喜欢的一类。

《马背上的法庭》讲述了三名司法工作者进入滇西少数民族山区巡回审判短短几天里处理的案件以及发生在他们和周围人身上的故事。46岁的摩梭族女书记员杨阿姨因为没有文凭,按照政策被安排离岗退养,办完案件后她将留在当地的家乡;年轻的彝族大学生法官阿洛作为接替者第一次跟随下乡,除了办案外,还将到未婚妻的村寨完成婚礼;五十几岁的乡村法官老冯是这支队伍的主心骨,遇到棘手的案件总还得靠他处理,他的一位同事20年前因为意外永远留在了这条路的陡峭山崖下;还有一头失而复得的老马,沉默而娴熟地驮着国徽一路行进在蜿蜒曲折且不无险况的山路上。

这个新旧交织的3+1组合,不免让人联想到那个更有名的唐玄奘西游团。不同的是,这次的使命是代表国家处理发生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案件纠纷。这样一种时空场合,注定交错出冲突和戏剧性。

冲突之一来自法律下乡过程中遭遇的与少数民族沿袭已久的乡规民约、宗教风俗的冲突。比如,马背法庭自己遭遇的“盗马案”,三人在摩梭族鸡肚寨过夜时,马以及背负的国徽深夜被偷,急得团团转的老冯提出要报案,而当地山寨女长老提出:“偷马的事能不能不叫公安来”;女长老先把自己的马给了老冯去用,然后凭借其自身权威和族群、宗教的力量、方式设法找到了被偷的马,在她看来事情算是圆满解决,而老冯还在追问:“偷马的人呢”。在这里,老冯考虑的是“盗马案”已经构成刑事案件,必须由国家公权力介入,交由公安处理,依法追究盗贼刑事责任;而女长老考虑的是当事人和整个村寨的名声,在一个抬头不见低头见、众人连结为一体的熟人社会,用道德自律或族规家法来处理有时比法律更有作用,更可行、更宜被接受。

另一个案例来自彝族鸡尾寨,阿洛的岳父姚葛是寨子的主任,邻村的羊越界进了该村的地盘吃了该村的草,按照该村村民民主形成的所谓村规民约,“羊子吃了我们的草就是我们的羊”,于是这位姚主任趁着喜事把羊宰了大宴宾客。邻村村民上门来讨说法,要求赔羊,老冯趁着酒劲毫不留情地骂姚葛“不懂法”,阿洛也为着他“法律的尊严”而吐出一句“不合法”,立刻激怒了岳父,老人认为他“胳膊肘往外拐”,愤愤地把女儿推进屋,扬言不把女儿嫁给这个“公家人”了。已领了结婚证的阿洛与新娘连夜出逃,又被邻村人看作是“坏了彝族的规矩”,“不打官司了”。在这里,先是所谓民主形式下形成的村规民约因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权益而明显无效,后是身为“法院的人”的阿洛公然挑战民族习俗,引起族人的普遍不满。影片没有给出这个案件的最后处理方式,而是表明,外来的介入使得案件的处理变得不再可能,也不再需要。用老冯的话说,“不打官司”的背后实质是不再相信、承认法院了。

冲突之二来自已为乡风打磨、深谙情理法各种三味的老法官与新加入的年轻法官的观念冲突。老法官有一套来自经验的实用办法,年轻法官有一套来自理论的现代理念。于是,在老冯看来并无不妥的帮被告从原告处牵出猪仔满街跑,却引起阿洛对法官形象的担忧。而对于普米族鸡喉寨发生的猪拱罐罐山(骨灰冢)案中当事人带有迷信色彩的诉求(办场法事),阿洛以法律不支持迷信为由简单地加以驳回,却并不能彻底化解纠纷,最终还须老冯出马调处。对于前一案例,事实上是一个执行问题,在当时的情形下,要想通过正规的执行程序、甚至出动法警保证法律的强制力来执行,不仅太费周折,而且兴师动众,于时效性、经济性上都不足取;相反,对于正等着一个说法的村民而言,法官自己动手牵猪,是最简单、及时、有效的方式。对于猪拱罐罐山(骨灰冢)案,涉及的其实是法律与宗教(包括被视为迷信的宗教仪式)的冲突,老冯的处理方式——支持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至于法事则不置可否——颇富智慧,其实质是将法律/司法限制在其必须且可行的领域而不越界,让法律的归法律,宗教的归宗教。

影片最让人难受不安的一幕是那个离婚引发的房产纠纷中,贫苦不堪的山民村妇,趴在地上四处打转并执拗地发出示威的干嚎,以此作为她本能、直接并且也是唯一可以表达自我意愿的方式。那一声声如动物般的干嚎(请原谅我这样比喻,事实上给我的感受确是如此),所反映出来的人的生存状态,真叫作命如草芥。所以,难怪老冯也束手无策。这样的情形提醒我们:法律问题,归根结底是社会问题。似乎可以认为,“温饱线下无法律”。应当认为,如果一个人连温饱也解决不了,那么偷抢便是正当的,因为对于他(她)来说,生存的意义大于财产权;如果一个社会不能保障普通民众的生存温饱,那么这个社会的法律注定会局部失效,从它所不能保障的领域退出。正因此,老冯的束手无策与其说是司法的尴尬,不如说是整个社会制度的尴尬。

虽然其中一段摩梭村民在草海边点起篝火,围着国徽跳锅庄,甚至以宗教仪式向国徽祈福的剧情似乎有刻意迎合主旋律之嫌,但总体而言,整部片子还是较好地表现出难得的朴实与克制。朴实在于人性的自然真实流露、现实司法运作和传统民族文化的“原生态”展示。在这部影片中,“法官也是人”,他们不是“高大全”,他们也有各自的儿女情长:被老冯一直提醒着“先办案子再结婚”的阿洛,最后带着新婚的妻子“私奔”了;1970年代末经过选拔成为法院干部的杨阿姨,因为职业身份与民族身份的冲突,终身未嫁;一肚子不合时宜、妻女别离、执着自负的老冯,也会醉酒失态而实则是袒露心迹,会在深夜与杨阿姨的对谈中透露出欲言又止、黯然神伤的情愫。克制在于影片在处理人物关系和情节上,譬如老冯与妻女、杨阿姨,早年遇难同事之间的情感,杨阿姨的离退,老冯的死,等等多只是点到为止,不“过”、不刻意煽情。

整个故事看起来像是行进中的乡土中国司法现实境遇的一个隐喻。山路蜿蜒,众声喧哗,你要面对各种曲折、尴尬、质疑、冲撞,甚至孤独而行,坠入悬崖……“在这里现代司法体制就像驮在马背上的国徽在颠簸中缓缓向前行”,导演刘杰这般认为。在这个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乃至全球化已经成为主流的变革时代,传统的乡土社会已被改造地面目全非,影片所反映的滇西少数民族地区或许只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对于更多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均衡的地区而言,在这“四化”过程中遭遇的冲突却并不会见得少。

影片取材自云南省宁蒗县法院基层巡回法庭的真实事迹,被评为第63届威尼斯国际电影节地平线最佳影片。我一直奇怪这样一部得到从最高院到当地地方法院支持,“全国政法系统推广放映”的影片,怎么单位就一直没组织观看?

值得一说的是,广东飞仕出品的这张DVD,制作较以往印象中的正版碟要好,虽然封面上的一段评语不伦不类,却有不少特别收录:“戏霸”李保田纪实、有趣的拍摄花絮、拍摄进程的胶片日记、一首摩梭族民歌、导演状态记录、剧照欣赏等。

附:在线观看地址:http://www.3way.cn/ClipDetails.aspx?TypeId=7&ClipId=10454

马背上的法庭(2006)

又名:Courthouse on Horseback

上映日期:2006-09-06(中国大陆)片长:101分钟

主演:李保田 吕聿来 杨亚宁 

导演:刘杰 编剧:杨亚宁/王力扶 Lifu Wang

马背上的法庭的影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