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民中产生陪审员参与法院审判案件的制度。最早起源于奴隶制国家雅典、罗马,为中世纪欧洲少数封建国家所继承,盛行于现代西方社会。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陪审制度在法律上正式得以确立,并逐渐向全世界推广。独立后的美国通过宪法及其修正案,牢牢确立了陪审制度的独特地位。英国的许多殖民地国也采用了陪审制度,就连司法制度迥异的法国和德国也借鉴了英国的陪审模式,说明陪审制度在世界范围的认可程度。

某一模式的存在必然有其独有的好处和特性,陪审制度使普通公民能够参与司法过程,可以防止法官徇私枉法、独断专行,纠正其不周之处。同时陪审团的裁决更能反映社会一般人的观念,因而陪审制度是使司法走向民主化的一个重要途径,这是英国法对世界法制的一大贡献。使得精英治国和公民治国之间取得一个平衡。

但从《法网边缘》我们也看到陪审制度的一个重大缺陷,或者说它自身特性决定了无法回避的问题。

(1)陪审员只能看到法庭上的证据,即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之间的差距。所谓“客观事实”,就是原本发生的,在意识之外,不依赖人们的主观意识而存在的现实事实。在诉讼中,一般情形下,法官不可能找出案件的客观事实,并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进行裁判。案件的发生通常是在若干时间(年月、或者数月数年)以前,任何人都无法准确描述、再现客观事实,即使某些当事人能够准确描述、回顾客观事实,司法机关、法院法官一般都不会相信或采纳。因此,法院认定事实,不可能依人们的直观,不可能根据当事人的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或者亲身感知,来判定案件事实的真伪。因此,一个案件事实的客观性与法律事实之间是有距离的,甚至有非常大的距离,更有的完全背离客观事实。无论人们如何努力,都无法到达客观事实。法律事实就是法官通过法定程序,按照证据规则,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经过质证采信后,对案件事实所作的合理推断与认定,理论上称之为法律拟制事实。这种合理推断、认定,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就律师而言,不关心事实上发生了什么,而要看证据能说明什么,由此,证据至关重要。

证据在法律中的重要作用已无需多言,但证据采集的不全面或伪造证据,律师对同一个证据不同的引导对于陪审员的影响都是不一样的。正如影片中,Facher和Jan在外面等待陪审员做回答时,说的一段话“法庭不是一个寻找真相的地方,在这里你能找到任何接近真相的东西,你就算幸运的了。”如何利用证据争取对己方更有利的判断,就是一个律师努力争取的地方,同时也成为蒙蔽陪审员双眼的一种手段。

(2)法官对审判过程的把控,陪审员职能发挥也可能被利用。
Skinner法官在电影里对案件的影响作用不容小视,他对几次有争议性的认定不谈,单是他对诉讼的一拆为二便是一个很值得商榷的行为。以及中途对陪审员三个复杂问题的提问,即Jan所说先翻译成日文在翻译成中文的三个问题。
陪审员对这三个问题的回答,直接影响了案件的后续判决。陪审员职能的被程序利用。

(3)陪审成员的选择、陪审成员的判断如何把握。
缺乏专业知识、临时性的陪审员对案件的判决是否就是正确的呢?这个问题存在很大争议。现在被认为雅典最大的悲剧——苏格拉底之死,程序正义未必带来的结果正义。陪审员随机抽样,来的人五花八门,人种肤色各异,有业无业不论,知识文化不论。

对美国的陪审团制度,争议也很多。它在美国的司法制度中看上去是最薄弱的一个环节。在美国,最强大的就是法律队伍了,为什么偏偏要找一帮“外行”来做“法官之上的法官”呢?在美国,所有理解赞同这个制度的人,从来不认为它是一个完美的制度,只是找不到一个比它更好的制度罢了。

这正像美国人有时候开玩笑的说法:如果你不把陪审团制度和其它国家的制度相比的话,它真是糟透了。美国的第三任总统杰斐逊就认为,陪审团制度在维护民主所起的作用上,比选举权还要重要。

抛开制度因素不谈,这就是一出悲剧。悲剧的主角是最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他们的活泼可爱的孩子无辜地被剥夺了生命的权利。8个家庭失去了自己的孩子,汽车和卡车呼啸而过,我抱他放在我腿上。。。。

法网边缘A Civil Action(1998)

又名:禁止的真相 / 民事诉讼 / 公民行动

上映日期:1999-01-08(美国)片长:115分钟

主演:约翰·特拉沃尔塔 罗伯特·杜瓦尔 托尼·夏尔赫布 威廉姆·H 

导演:斯蒂文·泽里安 编剧:Jonathan Harr/斯蒂文·泽里安 Steven Zaill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