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电影是三条时间线构成的,Sidney的学生时代,成名后,以及后来的流浪旅途,现实和回忆交织于虚实之间,所以起初觉得有点乱乱的。但是跟随着故事发展,影片渐入佳境。你所好奇的,在后面都有解答。在所有的疑团解开之时,我恍然大悟,原来前面早有伏笔,早有线索。
电视里的新闻报道着:“我们这个时代,最好的作家西德尼·豪尔消失了。”
Sidney的写作天分在学生时代就得以显现。随后他出版的《悲剧城郊》入围了普利策奖。成名使他的生活发生了一系列的改变。一次签售会上,一位读者对他说:
“你的书我读了很多遍,它真的影响了我的思考方式。我想我知道现在该做什么了。我们国家的核心,已经铭刻在一排排无尽的房子里,我们如此生活,也该如此死亡。”
几天后这位读者自杀了。他愧疚、自责。
当初手捧一朵小花出现在他家门口的Melody,此时已经是他的妻子。回想之前,他们在游乐场吃同一个难吃的冰激凌。Sidney问:“你喜欢吗?”Melody说:“不喜欢,吃起来像胶带。”他们谈自己喜欢的。Melody说她喜欢摄影,喜欢安妮·莱博维茨,那是她的英雄。喜欢鲍勃·迪伦,喜欢恐怖片,喜欢旧的雅达利游戏和四处旅行。他们一起离开家,约定三十岁那年的五月二十五日要一起去西部。
可后来Sidney出轨了。Melody在两人的争吵之中匆匆离开餐厅而落下了哮喘药,然后他们被困在出故障的电梯里。Melody因为哮喘发作而去世。
Sidney在学生时代的课堂上朗读自己写的文章,文字直白且露骨。下课后昔日的朋友Brett找到他说:“我喜欢你那篇文章,它是坦率的。”而后请他帮忙保管一盘录像带,那里面记录着Brett父亲的罪行。而Brett将以此作为关键证据去告发父亲。
但有一天母亲发现了Sidney的日记,称他所写的东西为“污秽的”。因为没有沟通,也因为没有沟通之下不断加深的误解,在无限的争吵和愤怒中,母亲把和日记放在一起的录像带扔进了壁炉。后来Brett自杀了。
在经历了无数悲痛之后,在结束了作为“无名”的流浪旅途之后,Sidney真的回到了他与Melody曾经约定的“五月二十五日”的西部房屋。糟糕的身体状况使他晕了过去,醒来已然是在病床上。他找来Bishop,这大概是他唯一能诉说的人。Bishop曾与他一起入围普利策奖,也曾万水千山走遍,为了找到他。因为Sidney的《悲剧城郊》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把他的儿子从痛苦和封闭中拯救出来。
有人因他的书而活了下来,也有人为此死去。
如果Sidney没写《悲剧城郊》,就不会有人为之生死;如果没有那本日记,母亲也不会看到,那或许录像带也不会被扔进壁炉,Brett就不会死;如果他没有出轨,Melody也不会逃离餐桌而落下哮喘药,即使他们仍有可能被困在电梯里,但或许Melody不会死去。
究竟是看起来细小的、微乎其微的选择改变了生活的轨迹,有如这端的蝴蝶煽动翅膀,引发了那端的飓风,或是第一片倒下,后面也节节败退的多米诺骨牌。还是说,这是命中注定要经历的劫难和苦痛。
Sidney说:
“一旦Melody离我而去,我开始渐渐明白,望着外面一片璀璨的城市灯火,我只是那无以计数城市灯火中的一束而已。一个小小的、微不足道的像素,葬身于生活的白噪声之中。不过是适时地闪烁短暂的一秒。我不想成为一名殉道者,我只想做一个无名的人。”
其实流浪这段真的很戳中我。我有时候会想,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或者生命的意义宏观又庞大到我在琐碎的生活中无法时刻感知。因为我们自己,因为有深深爱着的人,才赋予了它亲切又可知的意义。既然痛失所爱,那就踏上寻找意义的旅途,或干脆放弃对“意义”的执着,他烧掉每个书店里的《悲剧城郊》,抛下自己的名字,去流浪。此时,他什么都没有,他只是自己,只是天地间的,一个人,度过了些日子。这是一段,不以时间为工具丈量岁月流逝的日子。
电影的结尾又回到最初的画面,离开家时与父亲无声的告别,与Melody的初遇,Melody为Sidney拍下的第一张黑白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