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喜欢黑帮片,是觉得黑帮把玩命当目的,不带脑子地看不下去。
后来明白自己太肉粥了:乱世下,贫民出身不玩命玩什么?
开窍是看到个新闻,一个五岁和一个七岁的女孩子被老头强奸了,老头只判四年多。
这是个什么世道啊?如果**不能主持公正,只能靠自己主张正义,就是黑帮的世界。
如果是我的孩子被这样对待,我会阉了害人的人,再把他的子女给轮了阉了。这口气如果吞下去,我宁愿自杀,顺带把自己孩子也给杀了。乱世不为人。
发觉自己的想法后,才发觉自己厌恶黑帮片,只是因为自己一直是个避世的人,没有遇到让自己咽不下的事而已,也誓不下崽,没有把柄在这世界。所以呢,小灾小难也都放下,不扰心境。一则新闻,让我设身处地,无能如我,也只能拿命去搏。
做人得有血性,只是世间的事都不值得以血示苍天,除了家人,还好,没有这方面的顾虑,苟活于世。
蝼蚁啊蝼蚁。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这部电影讽刺的是,好不容易把父亲从乱国接出来,它却死在平稳的香港。
好不容易把爱人从乱国找出来,她还是在那片土地的天空咽气了。
片子里有几句台词写得很好:这个**谁不是筹码?谁征求过平民的意见了?没有,却将之裹挟为筹码。
它不爱你,你也不需要爱它。
只是你钱够多吗?腿够长吗?人够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