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够狗血的,这两分纯粹是因为秀玉大学。
前面那些事我都能接受,就这件事是真的拍的狗血。
秀玉快三十岁的人了,居然不了解家里人脾气,就算不了解听村里人说也能知道,出这事找遍了家里上上下下所有人就是不找在律所工作过的嫂子(这嫂子还有个律师妹妹)。
好歹是能考上大学的人,就算不是法律专业,那正常人也都知道这是违法的,都违法了不找专业人士维权,自己窝里窝囊签了合同,又要死要活的,就知道绝食任性,不想办法求助。那你想干啥?你要不乐意不签能咋?本来你就是受害者,你不签他们也不会杀了你。你签了,你天天难受的想自杀。我真的不理解她是怎么想的?
还有幸福,剧里一开始给她弄一个“认死理”的人设,但到最关键的时候就圣母心了呢???啥叫“她有罪,但罪不至死”呢??这是一回事吗?她有罪,不应该收到惩罚吗?我知道剧里设定当时法律规定这种不判刑,但理不是这个理吗?他犯了错就应该承担,没有任何人有义务替你瞒着!最起码要公之于众,要让人知道他错了就是错了!如果说传美受到的担惊受怕,每天生活的小心翼翼,不敢交男朋友,不敢回家是她的惩罚,我想说的是那是她自己造的孽,没有办法还受害者公道!
还有传美自杀这件事,我不信她这种人真会觉得自己没脸活下去,所以要自杀。我不信她能真正放弃自己锦衣玉食的生活,从最开始让她听从王家发落就能看出来。真就不能接受传美这样的人渣!
还有其中一些煽情的片段:秀玉想象自己上大学、幸福硬上升什么“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真就大无语!给我的感觉就是吃亏是福……无语无语无语,啊啊啊啊真的好狗血,怎么会这么狗血?就这样吧,在我这挺烂尾的_(´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