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22集徐斯说的话,我都震惊了家人们
国内律师题材的剧我基本不看,原因一个是常常披着职业皮大发人工糖,还有就是漏洞百出,看了徒增尴尬😳。没想到一个商战题材,主线是国潮复兴的剧反倒把这方面的细节做得这么好!
说回男主这段话,涉及知识产权法的一个知识点——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
专利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第一集虽没明说,但从安奈达高管唐总亲自接机并祝贺来看,设定应该是向朝阳代表公司,代表🇨🇳参赛。那么她的获奖作品《流动的胜景》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属于公司即安奈达。)
补充:再去看了一眼12集,剧中已经明确表明朝阳是被安奈达选送参赛,甚至有镜头显示《流动的胜景》获奖单位——安奈达。
也就是说圣洛朗大赛参赛主体是单位而非个人,女二被公司选送参赛(执行本单位任务),参赛作品上还明明白白地带着安奈达的标呢(而且设计作品应该是有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以完全符合“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越看越会被这些细节惊到🆘,我要把四星改成五星了🤣//
女主江湖为了拯救缺乏设计的腾岳,提议向安奈达的唐总购买这款设计,但她却没有和唐总签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而唐总看到向朝阳越来越火,直接把这款设计用在了新品上。
所以有了开篇男主那段发言,属实惊艳到我了!我也能理解,他一个投行精英,能一直赚大钱,没有进去的原因了。法律意识这么强,多给未来女朋友补补,让她少吃点亏吧~
最后给编剧加鸡腿,这剧情还挺实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