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是问题解决的突破口。
在《尼罗河惨案》电影中,移动在河中的船上,出现了死者。移动在河上的船构成了某种程度的密室,大概率上凶手就是船上的人,当然也存在凶手游上船,谋杀后逃离的可能性。死者头上的枪口口径表明凶器大概率是前面死者男友的前女友当众开枪的那支枪。而枪在死者男友的前女友当众开枪后扔掉在地上。这里谁都有可能拿着枪去射杀死者,不仅是在场看到死者男友的前女友开枪的人,也有可能是偶然在房间外看到这过程的人。此时船上的所有人都有可能是凶手。
这时,凶器-枪作为此次案件的重要因素。因为死者男友的前女友当众开枪某种程度是偶然事件。因为这决定着死者被杀是冲动型杀人犯罪类型还是预谋型杀人犯罪类型。如果是冲动型杀人犯罪类型,还是船上所有人都有可能是凶手。但如果是预谋型杀人犯罪类型的话,那么死者的男友和死者男友的前女友最有可能是凶手。当众开枪是凶手两个人表演给大家看来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的。这里预谋型杀人犯罪和冲动型杀人犯罪是案件的矛盾所在,也就是案件解决的突破口。当然这里矛盾的含义是广义上的矛盾。
此时,因为预谋型杀人犯罪类型和冲动型杀人犯罪类型是案件的矛盾之所在。在这里可以分析一下犯罪动机。电影里,在前面铺垫了船上的主要人物都跟死者有过过节。有着或大或小的犯罪动机。如果是冲动型杀人犯罪类型,电影里前面铺垫主要人物的犯罪动机还不构成杀人。但我们无法知道主要人物的没有透漏出来的背后动机。在较强犯罪动机下,以至于要杀人的凶手,一般都会有较长的预谋。但也无法排除,凶手想抓住混乱情况下的机会杀人。
这时打捞上来的带有洞的布巾成为案件的关键。因为布巾的丢失发生在当众开枪事件之前,所以这是一场预谋型杀人犯罪类型。这布巾是用来挡住枪声的,是凶手事先就谋划好的谋杀案件。这也表明了凶手极大可能是死者男友和死者男友的前女友。
在这里还有说明之前我在《东方快车谋杀案》影评里没有讲到的案件中非常重要的因素。一个就是现场,一个就是证据。犯罪现场的概念内涵很宽泛,不仅包括第一现场还有第二现场(既要分析案件真实发生的场所)。不仅包括物理现场,还包括心理现场。不仅包括死者所处位置的现场,还包括死者所处位置之外的现场。现场是需要反复排查摸索的地方。在现场可以发现案件推理切入口的蛛丝马迹,也可以发现案件的重要证据。例如大侦探波罗在现场发现了指甲油被倒光了。当然就如我在《东方快车谋杀案》影评里提到的一样,线索也存在迷惑性的线索,例如《尼罗河惨案》中留在死者旁边的血字。死者在被近距离头部射杀后,是不可能写下血字的。所以很有可能是凶手留下的。
证据也是推理案件中的重要因素。证据决定案件推理是否能奏效的关键因素,也是验证案件推理是否正确的重要因素,同时证据也是决定罪犯罪名是否成立的关键因素。证据可以在推理完案件后,整体浏览整个案发过程中,找到与凶手发生独特相互交互的物体。例如《尼罗河惨案》中凶手开枪的火药测验,裤子上假装血迹的指甲油。有时在证据不充足的情况下,甚至可能需要设“局”引凶手出来获得证据。

尼罗河上的惨案Death on the Nile(1978)

又名:尼罗河上谋杀案 / 尼罗河谋杀案

上映日期:1979-07(中国大陆) / 1978-09-29(美国)片长:140分钟

主演:彼得·乌斯蒂诺夫 简·伯金 洛伊丝·奇利斯 贝蒂·戴维斯  

导演:约翰·吉勒明 编剧:安东尼·沙弗尼 Anthony Shaffer/阿加莎·克里斯蒂 Agatha Christie

尼罗河上的惨案的影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