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影片的最后,Q终于找到了M。也可以说,最后一段才是整部电影的精华部分。
喜欢这部电影是因为Q,Q很像我高中生涯遇到的他。我们有过很多很多的事,但是我写下“很多很多”的时候,突然又有些疑惑,其实也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多,现在想来也不过是懵懂的青春和秘密的试探罢了,而这本身也没有什么值得诉说的。但我想,即使那个他不会像我这样记得他,如果任何人按照我想的,说出一两个关键词,他还是能够第一时间想到我,也许这样程度的“辨识”已经算是对我最好的安慰了。正如M对于Q的态度那样,M一直都没有发觉,即使最后Q的告白也没有给M带来多大的触动。好像这也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谈情感的深浅,其实只是不爱罢了。不爱,所以不在意。
在看电影时,看到Q总想起他,甚至固执地看第二遍第三遍,也只是为了看他。好像处在过去年华中匆匆逝去的他也在光影里追寻自己。不过是空想和奢望罢了。这也许不失为一种遗憾一种追悼青春里的我和他。
循环了很多遍最后的结局部分。可以说的很多,想到的很多。我会慢慢将这篇影评补完。
先说不在结尾部分的一句。“I am a big believer in radom capitalization.The rule are so unfair for the letters in the middle.”M这句个性的话简直是无比个性的自我宣言。也算是在青春年少时对于规则的不屑和叛逆。就是不守规则,对于既定规则的挑战。就是觉得这种规则本身不合理,所以我不守规则。这种情况好似在中国会少很多,中国的孩子都是不断遵守规则,因为文化的“深厚完善”,反而使得中国青少年对于这种既定的东西不断承受,反而被压迫,开始崇洋媚外,但是对于本身文化并没有来自自己的创新,而现在的文化创新一般都只是浅显的加入西洋元素,别说是创新了,这充其量只能算得上是因袭另一个“传统”,但是在这个层面上看,西方青少年就直接站在了我们高一格层次了。但是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我们其实传统文化也有很多可以学习和改进的东西,我们不能因为它的压迫而一下子完全否定。(简略的说一说感受,具体还是放在日记里写。)
电影在整个的安排和设置上有点奇怪。特别是在公路那段,会使得这部电影的分类有点杂乱。其实并不需要那么多的支线,虽然Austin Abrams挺帅的~对于整个故事的安排和设置上我去看一遍原著。再回来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