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无意中看到了第五届亚洲青年动漫大赛获最佳学生作品《老人与小猪》(后查实该短片还曾获北京电影学院第十届动画学院奖最佳视觉效果奖和最佳原创音乐奖)。该片由北京电影学院学生孙怡然团队创作。短片画风清新、制作精良,在众多作品中让人眼前一亮,毫无疑问,学生们确实花了心思制作。

    然而当整部片看完后,却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因为短片中处处有看到"模仿" 《回忆积木屋》的痕迹。《回忆积木屋》是日本导演加藤久仁生的作品,曾获2009年奥斯卡最佳短片奖。

    《老人与小猪》主要从三个方面模仿《回忆积木屋》:

    1、音乐。整部片的主旋律来自《回忆积木屋》中的原声。多处配乐也和《回忆积木屋》极相似。抄袭的配乐也可获北京电影学院第十届动画学院奖最佳原创音乐奖?令人匪夷所思!

    2、剧情套路。都是对爱情的追忆。《回忆积木屋》以回忆的定格,串起倒叙的线索。《老人与小猪》以照片引发回忆的场景,相似的倒叙手法。最明显的剧情抄袭是大树下的岁月与人事的变迁,两部片基本上同出一辙。《老人与小猪》另有很多细节也与《回忆积木屋》极雷同。

    3、美术风格与场景设计。如果说音乐和剧情,必须亲自两部片对比着看才能知道抄袭的程度。那美术风格与场景倒可以一目了然。我粗略找到11处非常相似的画面可供鉴别。(可惜这里插不了图)

    《老人与小猪》与《回忆积木屋》的相似,宽容的说是“模仿”,但严格起来,却可能已涉嫌“抄袭”。
     
    对于抄袭(也称剽窃,为简略以下均称抄袭)的认定标准,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早在一九九九年就作出了相关规定: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对于音乐抄袭的界定其中有:整首音乐伴奏当中的主和弦基本相同,属和弦有60%的相似。

    作为艺术类的学生,临摹大师的作品是常见的学习方法之一。如果《老人与小猪》只是作为学生学习交流的作品在坊间流传,并无伤大雅。但这样的作品获号称“亚洲青年”的动漫大奖以及号称“中国动画短片奥斯卡”的动画学院奖,难免有些尴尬。毕竟临摹习作与能署独立著作权的个人作品的艺术价值有着天壤之别。仿得再好的艺术品都只能算是赝品,山寨再好也始终是“山寨”。

    记得香港著名平面设计大师靳埭强在广东美术馆的一次讲座,重点就是讲中国大陆设计抄袭的问题。如果中国创意产业的人不能真正理解“原创”二字的份量,泛滥的“抄袭”,艺术与设计都将没有出路。

    且不去谈中国一些司空见惯、比比皆是的“假”新闻、“假”数据的、山寨货等。从2010年在中国举办的世博会会歌及某些展馆抄袭事件到最近假“金缕玉衣”案引出专家虚假鉴定的普遍现象,这些影响极大的事件,让中国人的诚信扫地,难道中国人真的不在乎“真”与“假”?!

    如果第五届亚洲青年大赛和北京电影学院动画学院奖的所有评委都是因为确实没看过《回忆积木屋》这部动画界份量极重的作品,而给《老人与小猪》评奖,那只能算过失。相反,如果明知“模仿”仍给予奖项,且不说会助长中国动画创作的歪风邪气。试想被抄袭的作者加藤久仁生会如何看侍这一事件?亚洲人民甚至世界人民怎样看待亚洲青年大赛这些奖项?

    对侍艺术创作态度我想应该和学术态度一样:真实、磊落、责任并重!

    

老人与小猪(2010)

又名:The Old Man and the Piglet

上映日期:2011-04-22(中国大陆)

主演:未知

导演:孙怡然 

老人与小猪的影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