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结局已经注定的游戏。
作为一个从《绝命毒师》追到《风骚律师》的观众来说,索尔像是始终摆脱不了的宿命,我们已经知道,哪个角色还会在毒师的故事里继续,但也很清楚哪些角色在六年后会消失,我们一定会在《风骚律师》里看到某些角色的终结。而《风骚律师》,是让我们看到吉米曾经的点点滴滴,看到他是如何从善良的滑头吉米变成无恶不作的索尔的,看他是怎么触碰法律的底线,让自己的洁白沾上了暗黑,变成了洗不掉的灰。
无论是为了癌症和家人铤而走险的高中化学老师,还是出身卑微不被认可的律师走上讼棍之路,在导演文斯·吉里根(Vince Gilligan)搭建的这个世界里,他们是本世纪影视剧史上最独特的“反英雄”缩影。
我在看完《绝命毒师》的时候,觉得索尔是结局最好的人了,因为在毒师里其实没有明确地指明他的最终结局,反倒是清楚他理所当然地跑路了,就这样潇洒地离开似乎也不错。
《风骚律师》里直接就告诉观众他现在的境遇:夹着尾巴做人。挣的百万没法花,只能委屈自己在面包店打工。害怕与人交朋友,没人知道他的过去,她的过去像一座冰山潜藏在海里,潜藏在心里。他是吉恩·塔科维奇,年过半百的打工人,留着胡子,头顶仅剩不多的头发都在暗示着他已年老体衰,风光不再。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看着录像带回忆曾经。
曾经的他,风光无限。在他以吉米自居的时候,曾经跟三个摄影系大学生用耗费极短的时间与精力拍的几个广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火遍整个阿尔布克基。他好像天生就是吃这口饭的,他对宣传与说服这方面有着很大的天赋。他也擅长寻找商机,任何机遇在他看来都是赚钱的法子。他说服别人买自己并不需要的手机,他为了审理矶鹞渡案件不惜万难靠诚意打进老人堆,听养老院的老人们对他倾诉。他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去实现他的目标,程序正义不适合他,他只在乎结果对他有没有利。
查克曾经是他唯一在世的亲人,他的亲哥哥,却也是吉米成为律师路上的一块巨大的绊脚石。吉米要进HHM律所,他极力否定,暗中指使霍华德·哈姆林拒绝他的入职。很多人都觉得查克不是一个好哥哥,肥水都不留外人田,他胳膊肘都向外拐的这么明显了。查克病重,吉米身为弟弟日复一日无微不至的照顾,换来的是哥哥对自己的全盘否定。
“我的弟弟吉米,他心肠不坏,也很机灵。他总是打着正义的旗号去干一些卑鄙的勾当。”
“到最后你会毁掉所有在乎你的人。”
这话听着熟吗?麦克说老白就像一个危险的定时炸弹,会危害到身边人的安全。查克对自己的亲弟弟说出这样的话,未免太残忍。吉米可是从未停止照顾他这个并不把自己当人看的哥哥。
查克是嫉妒他,确实有这个原因。从小吉米的嘴甜让他在父母面前受尽偏爱,查克没这个待遇,他只会学习,法律就是他的全部,常年的律师生涯也让他有些淡漠了亲情,严肃了面孔。
所以当母亲临死前在查克喊着弟弟的名字时,他受不了。他始终没告诉弟弟母亲临终前希望看见的是吉米,而不是他。
法律是查克的全部,法律是他最后的底线。
不管是私心也好,嫉妒也罢,他能说出那样的话也是因为太了解吉米了。吉米的本性是改变不了的。他认定了如此。吉米是个小混混,滑头吉米,如果让这种人进入法律世界,就像一个拿着机关枪的大猩猩。但其实查克做的也有问题,如果吉米有问题,你身为哥哥为什么不给予引导,反而是掐断他所有的路呢?查克也许是太了解自己的弟弟是什么样的人了,他知道他克制不了自己钻法律空子走漏洞的天性,在他的认知里,只要吉米不接触法律,他愿意去干什么都行。法律应该属于他这样的正义之士,他对吉米无法改观,因此也导致他们之间有着无法调节的隔阂。其实吉米不管走哪条路他都会耍滑头。
吉米在律所摸爬滚打终于混到律师证,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哥哥认同他,但是他既然走上了这条他哥哥不希望他走的路,就必然会在和查克的争吵之中迷茫。他不明白查克为什么见不得他好,在怨恨之余,他唯一的希望,希望哥哥能鼓励他支持他,也被查克的言语刺伤了。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吉米讨厌霍华德。因为在查克面前他永远是个有前科并且没前途的弟弟。而霍华德是查克的完美弟弟。他正直自律,虽然有时自大,但是完美符合了查克对律师的要求,吉米不管再怎么努力,查克也没法认同。相反霍华德是吉米永远不能进入的阶级,一个有着体面的过去的高层阶级。他有着吉米永远不能从哥哥那得到的认同。
查克死后,他表面上一点也不难过,就连查克写给他的遗书,他都是毫无感情地读出来给金听的,金捂着嘴流泪,吉米在吃麦片。
他本来就是这样一个人,可能在他自己还没发现的时候他已经空了。没了查克,没有再能拼尽全力去取悦,去照顾的人了。吉米转变为索尔的路也就畅通无阻了。
法律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索尔古德曼又是什么?
吉米说索尔,是小人物的最后一道防线。
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小人物呢。不管怎样努力都会被说成是歪门邪道,不过幸好,他有着金,而金从头到尾对他所有的谎话都买账。
沉没成本谬误是指当你前期在某件事中投入了大量成本,即使这件事已经注定没有好结果,但你依旧一厢情愿地性相对其继续投入的倾向,这是一种自我毁灭的倾向。
这句话用来形容金再合适不过。一个美丽窈窕的金发女郎,干着最崇高的职业,待人接物尽显正派。是完美到让吉米不停被问:你到底是怎么娶上这么好的老婆的?似乎也只能用这个成本谬误来解释了。
金就像是,清醒地堕落,是一种“明知山有虎,可是刹车刹不住只能向虎山行”的手足无措,但每一步确实是她清醒着往前走的。最终导致他们分崩离析的事件—霍华德被杀,其实也是金的一再坚持。
本应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的呀,难道金这样一个标准的追求程序正义的律师会放弃自己的清高而去选择与狼为伍吗?
查克说吉米很招人喜欢,金也是被他蛊惑了。吉米确实有一个很好的口才让人喜欢。但是金,她选择他成为伴侣不仅是这一个原因。
修问吉米,“你和你老婆都是律师,你们难道会缺钱花吗,这一切,让霍华德身败名裂的恶作剧,是因为什么呢?”
如果说吉米是隔三岔五就要搞小动作的混子,那么金就是闷骚且比吉米道德水准要高一些的法外狂人。
为什么形容金的要比吉米的更严重?因为霍华德整件事情都是金挑起来的,看到吉米满脸不可置信地看着兴致勃勃的她,那一刻我真的发自内心的替吉米说一声:你没娶错人啊。
当吉米和她坦白自己替毒贩打官司,她要他承认这样的事以后不会再犯。吉米答应的没底气,金说得更是自欺欺人。他们两个都心知肚明,这样的日子到底有没有终止,但是金默许了,或者是她默许了,但是她自己不愿承认。太苍白了。所以她才会在想要和吉米决裂的时候哽咽着突然求婚。吉米是自己的阴暗面。她理解他,切身实地。
再看一遍中译版剧名吧,《风骚律师》,谁说只有吉米一个了?
金也是风骚律师,她比吉米更灵活,更敢想,隐藏的也更深。她身上那种对打破法律蠢蠢欲动的热忱让她和吉米密不可分。他们是维克多(Viktor)和吉赛尔,靠坑蒙拐骗骗来蓝宝石酒,吉米入狱前一直保留着那个瓶塞,那是他们曾经的风光。那是无法回去的过去,一切的开始,也是结束。
金是煎熬的,她的道德标准让她没法心安理得地接受吉米的邀请,但是却又对法外世界有着欲罢不能的向往。但是在她眼里只能是周末的小游戏,只要她穿上西装,就从吉赛尔变成了金伯利,那个正直的律师。
其实金并不是受了吉米的熏陶才“成才”的,只能说吉米有一部分原因。金是身为女主角,也有着童年回忆。她的童年里有一个爱小偷小摸的妈妈,生活环境不见得比吉米好。为了和妈妈置气不惜在雪中徒步走回家,这也预示了她性格里那股子倔强。金虽然没有天生坏种,但她却和吉米有着一样的对于打破规则的热忱,有时甚至反超吉米。
再回到结尾吧,这个黑白的结尾里。他们像最初那样抽了口烟。
那时他刚从律所出来,生了一肚子气,他想和她抱怨不公,她让他别说话。
他把她嘴里的烟抢过来。
如今他身负八十六年刑期,她背井离乡不再做律师。他本来已经减刑到七年,却硬是给自己判了个终身监禁。
他们不说一句话。
在临走的时候,他们隔网对视。
吉米做出了招牌动作,他就算再怎么失败,再怎样惹人唏嘘,他还是有一种坚强的品格扛下来了。那是对社会的一枪,对自己的一枪,那是他和金之间的暗号,代表着不可磨灭的曾经,那是两人曾经在霍华德脑袋上开的一枪,那是他所有的受害人联合向他开的一枪,那是他希望让金开心一些的枪,那是他的自信,他的骄傲,他最后的体面。
金略带凝重地望着他,也许是回不去了,也许这一切都结束了。
可是她最终还是给出了微弱的回应,那回应太暧昧,除了他们没人能注意到。
那是金的枪,是终结,也是开始。
阿尔伯克基的故事还在继续,只是属于他们,海森堡和索尔的时代,已经结束了…
Saul Gone, (It’s all gone).
It’s all gone, man. Take c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