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对于复仇这件事,要的是威吓作用,杀鸡儆猴。做完之后,官方死不承认,但是又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出去,让对手闻风丧胆。首先是找了一位加拿大的犹太人记者George Jonas,写了一本纪实文学:《复仇:以色列反恐部队的真实故事》("Vengeance: The True Story of an Israeli Counter-Terrorist Team")。然后以色列又找了犹太导演斯皮尔伯格来根据小说拍电影。。。为的是什么,就是以色列对于复仇这件事,要的是威吓作用,无论代价多大都是要做的。无论是10万美元一个人还是100万美元一个人,以色列也会去做。就像我们以前非常重视两弹一星、非常重视奥运能拿块金牌,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