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官方八卦诶!!$很重要的一部纪录片。但是比纽约客的特稿的划重点的能力要差一点。划重点:普林斯、舞美、克劳福德。主创的其他人很棒,缺一不可,但只是陪衬。《剧院魅影》作为演出很好看,就好像《摇滚莫扎特》也好看,但是要把这种东西写进音乐剧史,就会被一般人认为不合礼数。因为这样的作品就是花钱做各种效果,但没有“智性上的进取心”(引用纽约客)。另:我并不是看这个记录片看得最仔细的人,因为我发现有人看这个看得极其仔细。但我看...$让我们八一八面具之后的魅影$第一次体会到Sonnet 18 的 "So long as men can breathe, or eyes can see, so long lives this, and this gives life to thee." 魅影和Christine,韦伯和莎拉布莱曼,诗人和女主角,从在一起到分开,甚至有一天两人都会整个的从这个世界离开。可是只要魅影的音乐还在流传,这背后所有的故事就会不断被不同...$老麦:我太难了。BBC真的好八卦哦我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