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BBC版《房间》,乍看剧情简介易让人误解,其实这是一部犯罪惊悚剧,探讨的不仅是受害者逃离后如何融入外面的世界,更多的是如何寻找罪犯揭露真相,以及受害者与绑匪之间耐人寻味的关系,愈接近真相却愈发扑朔迷离。

【以下满满剧透,没看慎入,后果自负。】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在世界各地,毫无人性的连环杀手却有大批拥趸追捧的现象并不鲜见。这是一种名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心理疾病,患者与绑匪共同生活,对其产生某种程度的认同感,亦称为“人质情结”,得名于1973年发生于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一起震惊世界的银行劫案,获救后被劫持者不仅为绑匪辩护,其中一名女人质甚至爱上劫匪,而这一切仅仅发生在六天之中。

同本剧更接近的一起案件是:1998年十岁的奥地利女孩娜塔莎•坎普希上学途中神秘失踪,直到2006年侥幸逃脱,由此揭开了长达八年多的地窖囚禁生活。坎普希逃出后绑匪随之自杀,然而,当她听到绑匪去世的消息时却失声痛哭,随后为躺在停尸间的他点燃一支蜡烛,她不认为自己因为被囚禁失去很多常人的快乐,她说:“我的童年是和别人的不一样,可是我觉得我没有错过任何东西。我已经原谅了他所做的一切。我想,他小时候曾经受过很深的伤害,扭曲了他的心,这让我可怜他并同情他,他曾是我生活的中心,所以我会为他的死而感到难过。”后来她甚至搬回那所房子居住,“不管怎么样,这里曾经是我的家。”

【疑团重重】
上面提及的那套理论与案件有助于解开萦绕在Ivy身上的几大疑团。

一、Ivy为什么没有逃走?
2013年7月5日,Ivy曾被绑匪带到商场,有充分的时间逃走,可她没有选择那么做。长期的囚禁生活令她恐惧人群,对绑匪产生依赖,这点在剧中有多处表现,然而还有一点剧中并无明确指出,只在最后一集中两句话带过(P.S.最后一集的信息量极大),“我们的孩子现在都该3岁半了,你哭了好久”“把一个孩子带到那种地方”,时间往前推算,恰好是13年她被带到商场那段时间,由此推测,很可能是那一天绑匪带着她将他俩的孩子遗弃到某个地方,可能是收容所。在环境简陋的地下室抚养一个婴儿非常不切实际,她自身已艰难存活,何况婴儿,营养无法满足,患病无法医治。之所以带她到商场,可能是绑匪需要购买东西。

二、Ivy为什么逃走?
她对绑匪处理孩子的方式极不认同,“把一个孩子带到那种地方,有你这样的爸爸”,孩子被带出房间对她来说是种解脱,同时也对“那种地方”表示愤怒,这令她觉得绑匪根本没有打算“组建家庭”,不过是一个谎言。此外,2009年绑匪弟弟因帮她逃跑而死已令她清醒许多,绑匪身上“唯一的优点”由此消灭。一如坎普希究竟还是逃了出来,对外面世界的模糊记忆,对家人的渴求,千载难逢的逃生机遇,诸多因素促使Ivy选择逃离。

这是Ivy第一集逃离的原因,在成功之前有过多少次失败的逃离不得而知,最后一集她选择回到绑匪身边,是想取代Phoebe重新夺回自己的位置,亦是对父母挚友的种种谎言的失望与逃离,可是两人的关系已不复从前。在外面的世界,她叫Ivy,她被重新训练用刀叉吃饭,躺在床上睡觉,学习使用触屏手机,她的亲人好友以及这个社会要求她重拾正常人的生活模式,一如十三年前她被训练习惯房间里的生活,如今新的习惯再次改变了她,这个世界不会因她而停止改变。当她再次穿上旧衣服,看到柜子里的过往,她知道,再也回不去了。

三、Ivy为什么不道出真相?
寻找绑匪的过程中,面对警方询问,Ivy始终有所保留,即便发生Phoebe被绑的突发事件,她仍然隐瞒她与绑匪之间的过去,她对Phoebe有着矛盾的情感,一面希望找回小女孩,一面又为绑匪担忧,同时疑虑小女孩是否就是自己的替代品,自己是否已被绑匪抛弃。Ivy多年来都恨自己,担心家人知道真相后不会原谅她,她以为是外面的世界变了。

Ivy不是绑匪的性奴。绑匪说过“完美需要时间”,等到Ivy成年,才与其发生性关系,他需要的不仅仅是性,还有对家的渴求,对爱的憧憬,在十三年中,他如父母一般照顾她,记录她的成长,活在一个只有他们两个人的世界,与《狗牙》里的父母圈养孩子有所相似,只是后者的世界呈现出乌托邦景象,满是对现实的反叛,而前者更切合现实,满溢扭曲的悲情与剧痛的绝望。在房间的世界里,她叫Alison,就像《千与千寻》一样,她被剥夺了原本的名字,封存了十三岁之前的记忆,可这不是童话故事。直到最后Ivy举起枪,可并不想伤害绑匪,他也是她的家人。

四、绑匪为什么绑架Ivy?
由果逐因,回溯绑匪的童年经历,剧中并未交代,只借曾经的邻居之口说他母亲曾再婚,生下一个和他同母异父有智力缺陷的弟弟,并在他16岁(1986年)时将其赶出家门,后来可能是母亲02年死后弟弟找到他与其一同生活(06年弟弟曾到学校找他)。而绑匪是03年绑架Ivy,不应只是巧合,Ivy极可能是他母亲的替身,成长过程中女性角色的残缺造成了他的人格缺陷,以致于他要亲自塑造培养一名女性家属,将恋母情结移植到她身上。可以说,Ivy集母亲、女友、孩子三位一体。

他母亲说过弟弟是“一瓶杜松子酒喝出来的”,可见母亲酗酒,毫无责任感,生活在社会底层,推测其有暴力倾向,因为弟弟有智力缺陷,照看起来比常人更繁琐,也更容易惹麻烦,这种家庭在英国电影和英剧中常有展现。Ivy说他永远得不到他母亲的原谅,他一直假装母亲活着,大胆推测母亲的死与他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母亲住养老院期间,他应当一直保持联系。由于绑匪是Ivy学校里的员工,警方怀疑Ivy早已认识绑匪,倒不见得,一来,若已认识何不找个理由诱拐,何必半路绑架,他应当早已密切关注Ivy一举一动,找准机会下手;二来,应当是母亲死后他才开始物色目标人选,时间上不会超过一年。

五、Ivy与绑匪之间发生过爱情嚒?
在2010年《卫报》采访中,坎普希拒绝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标签。她解释说这病没有顾忌到人们在特殊情形下会做出的理性选择。“我觉得你调整自己去认同绑匪是很自然的事,尤其是你花了很长时间和那个人待在一起的话。这事关移情和交流。身处一桩罪行里,寻求常态可不是一种综合症。这是一种生存策略。”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存在一个生理学上的条件反射原则,即面对外部强大的压力,尤其是死亡威胁,所有生物都会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服从。这造成的结果是,每一种动物,包括人在内,都有被驯养的可能。基本需求是一个底线,有吃有喝,生命得以延续,面临暴力的强权,只有低头才能获得延续生命的可能,这或许是源于本能反应。

Ivy与绑匪之间的关系不能称之为爱情,她如同新生婴儿一样与最靠近的成人形成一种情绪依附,以最大化周边成人让她至少能生存的可能,甚至令其成为理想父母。经过绑匪数年的驯养,或者说洗脑,Ivy逐渐形成了角色认同的防卫机制,绑匪取代了原来父母的角色,他训练她劳动,使她服从,用奖赏与惩罚机制塑造她的行为模式,一如父母教导孩子。二者是相互作用的关系,一方施以驯养,另一方形成依赖,由此达成互相交流的平衡状态,一旦平衡被打破,必将两败俱伤,根本不存在出路。Ivy出逃后,对男警产生莫名信赖,就是将其视为绑匪的替身,以此修复之前被打破的平衡。所以她不会信赖女警,甚至视女警为维持平衡的障碍。

【悬念留到最后一刻】
绑匪一如《蝴蝶梦》中的幽灵,前四集中从未现身(除却照片和监控视频),却时时刻刻如影随形牵动每一个人,甚至连对十三年生活的闪回都没有出现,即便最后一集绑匪终露真容,却始终以当下的时间线展开剧情,至多是Ivy重回绑匪身边时对过往的重现与二者对峙时只言片语的提及。这十三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就是不告诉观众,让观众猜。其实,幻想比实践更刺激,你害怕的并不是鬼魂狰狞的面孔,而是你根本不晓得鬼究竟长什么样。所谓无声胜有声亦是这个原理。

Ivy的身份在受害者与施害者之间多次反转,甚至被逮捕,极大地增添了剧情的复杂性,将悬念保留到最后一刻,给予观众极大的预留空间,并没有照顾观者智商讲得一清二楚,留下细节让观众自己思考。

最后一次逃离成功,别以为就此尘埃落定,Ivy脸上的表情,是笑,是解脱,是茫然,还是什么,一切在家人的拥抱中戛然而止,仿佛又回到了原点,根本不存在出路。想想坎普希在绑匪死后的言行抉择,看上去还有戏可讲。然而,没有第二季。


外面的世界就意味着自由嚒?外面的世界是个相对概念,自由亦然,你眼中外面的世界也许就是别人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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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奴十三年Thirteen(2016)

又名:失落十三年

主演:朱迪·科默 阿奈林·巴纳德 娜塔莎·里特 斯图尔特·格雷厄姆 

导演:琪娜·木杨 凡妮莎·卡斯威尔 编剧:Marnie Dickens

为奴十三年的影评

用户9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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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沁
沁沁 • 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