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的不是青春,是我们。
鲜衣怒马少年时,不负韶华行且知
“住过”、“两次”当全场因为这两句台词捧腹大笑的时,我在想这是一个多直的孩子呀,他经历着不幸但又拥有着无人能及的幸运。有着极高的天赋。故事从替身开始,到最后转正闪耀全场结束。他说,“强者选择人,弱者被选择。”当那辆炫彩的跑车在极速漂移时,让我有种对现实的无力感,当你很努力的想得到某样东西,为此起早贪黑、不惜代价时,然而某些出生在金字塔顶端的人不过轻飘飘一句话便可以随意得到。这种差异无力,如影随形,无所适从。电影里,没有营造这种强烈的两极分化,普通人过着普通的生活,住在餐厅的阁楼,一早起来到市场买菜,接着300块一场的商演,穿着奥特曼的衣服拯救世界,奔跑在深夜的地铁里。电影到最后也没有因为他的热爱,他的特长得到阶级的上升,他只是单纯的把热爱做到极致。当被拒绝,只是回了一句“我可以不上场,我可以当陪练。”全片最大的气愤,估计也是把教练的微信删了而已,就是这么一个“情商极高”,有着有钝感的孩子,让我贡献了此次影片几次落泪。当他身穿红衣出现,“鲜衣怒马少年时”让我有了具体的形象,我想那就是来自于对热爱赋予的热烈。“烁”字,光亮,光彩的样子,他值得叫这个名字-陈烁。
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当传来需要叫代驾的呼唤,他说他忘记关软件了,因为他在做代驾,他的入行是同行另外一位的朋友介绍。是呀,人到中年不得不在现实前折腰,曾经的梦想在也只能随着生活的各种柴米油盐烟消云散。酒到浓时方知情深,当四位中年油腻男人,对着镜头跳着过时的舞步,那句“男人至死是少年”赤裸裸的表现得淋漓尽致,即使人到中年,当他们仍然在热爱的当初的热爱,即使很难做到坚持,更难做到不忘初心,但是那么的瞬间想起当初热爱,我想这已经是足够的。
放弃的理由有很多,正如彪彪,他喜欢街舞,但是街舞并不喜欢他。正是经历了努力,才会知道天赋是多么的重要。或许成功需要努力+天赋,但是我想热爱不需要,热烈更加不需要。
人生有很多个岔口,当我们想不明白时,很简单回想当初的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