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一种人,他们是一根筋。平时他们以不同的形态出现在我们的身边,或友善、或凶恶、或张扬、或内敛、或大气磅礴、或下流猥琐,但这都不是他们的本质属性。本质上,他们与比特犬并无什么不同。一旦触动了他们的神经,他们就会咬住你,死活不松口。就像《赌城风云》里的乔伊,“你用拳头对付他,他就拎着球棒来找你;你用刀对付他,他就会拎着枪来找你;而如果你用枪对付他,那么你最好杀了他。因为他会一次又一次的来找你算账,不死不休。”
约翰先生无疑就是这么个一根筋。当然,与乔伊不同,他是一个更和善、更有原则、更有绅士风度、更有杀人技巧,最重要的是,更帅的这么一个一根筋。
作为多年的老同事、老上级,片中的俄罗斯大boss对约翰的本质看的很清楚。就像他对他那不争气的儿子说的,“约翰是一个被承诺和纯粹意志所驱使的人——这种品质你知之甚少。”字里话间,充满着对约翰的欣赏和对儿子的不屑。江湖险恶,与约翰这样的人保持友谊,绝对是一件让人安心的事。不幸的是,这一次,约翰的纯粹意志所瞄准的对象,恰好是自己的儿子。这就难怪他会一开始心惊胆寒、枕戈达旦,而后来干脆听天由命、破罐子破摔了。
在生活中,遇到这种一根筋,你要么别惹他,实在非得惹他不可,那么你干脆杀了他。否则你那岁月静好的小小人生追求,前途多少就会不那么光明。一般而言,大家对于这种拧头货,都是敬而远之。因为与一根筋伴生的,往往是另外一种更让人讨厌的秉性——神经过敏。一根筋的人往往非常敏感,你跟他打交道要非常小心,不知道哪句话就得罪了他,惹得他动了谁知什么念头。
但是约翰的表现却不让我们生厌。因为他只是一根筋,却并不神经过敏。当然,仅仅因为人家打他黑棍、抢他的车、杀他的狗,就愤然暴走,毫不理会人家的服软示弱,干脆灭了人家满门——即便对方是恶贯满盈的黑社会,这事情做的也有点儿过。但是,这丝毫不能说明约翰神经过敏。因为对于约翰而言,对方所做的可不仅仅如此。他们破坏了他走上正轨的生活。
导演交代的很清楚,像一切电影中的黑道主角一样,约翰杀人无数,最后却因为一个女人退出江湖。他和老婆住在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小镇上,有一所大房子,有体面的身份,有大把的钞票,有知道他的过去却不以为意的基层民警。他和老婆常去海边度假,闲下来的时候就开着他的野马出去飙车。这是每一个中年男性所渴望的生活。直到老婆突然去世,这种生活都没有被完全剥夺。因为他又得到了寄托,她老婆送给他的那条小狗。
他还有机会爱上别的人或东西,就从那条小狗开始。
假如,那几个不知死活的黑帮混混不来挑事,约翰的结局大概是这样:他会天天出去遛狗,与邻居打招呼,到酒吧喝一杯。过上一年半载,不小心遇到了一个美女。在心灵挣扎了几天之后,想起老婆的谆谆教导,于是投入另外一场恋爱。然后结婚,然后生子,挺着啤酒肚,幸福快乐的度过了自己的后半生。
以上情节不适合拍成电影,却是约翰最想过的生活。但是那几个混混出现,打死了他的狗;打死了在老婆去世以后,他刚刚开始学习爱的第一个生物;也顺手打死了他的未来。在约翰看来,自己通往安定、正常生活的钥匙,被人抢走了。于是他杀心骤升,暴起伤人。不是因为神经过敏,实在不过是想给自己一个交代,想重新夺回内心安静的普通人生活。
最后他得愿以偿。因为一只小狗,一只比特犬,另外一个他可以学习去爱的对象,鬼使神差的出现在他的生活里。于是在杀了这么多人,受了这么多伤以后,他若无其事的回家了,牵着这只也会咬住敌人不松口的比特犬,浑然不觉它是自己的同类。
所以说,谁说武行出身的导演不会拍文戏?让我这么一解释,整个片子除了会飙血,还挺高大上的嘛!

疾速追杀John Wick(2014)

又名:杀神(港) / 捍卫任务(台) / 约翰·威克 / 还我狗命(豆友译名)

上映日期:2014-10-24(美国)片长:101分钟

主演:基努·里维斯 迈克尔·恩奎斯特 阿尔菲·艾伦 威廉·达福  

导演:大卫·雷奇 查德·斯塔赫斯基 编剧:德里克·科尔斯塔 Derek Kolst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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